牛根生家族信托 海外信托研究(含大陆及港澳著名家族信托介绍)

2017-05-19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金融市场每周观察 专刊 海外信托产品分析 外贸信托金融产品研究部 2012 年第2 期 2012 年12 月20 日 一.海外信托概念及内容

金融市场每周观察 专刊 海外信托产品分析 外贸信托金融产品研究部 2012 年第2 期 2012 年12 月20 日 一、海外信托概念及内容: ? 定义:海外信托是指在有健全信托法的国家或地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 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间的关系,海外信托一般都是离岸信托。

? 法律关系:成立人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而受托人则按照成立人的意愿, 以受 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进行保管及处理的行为。

? 信托财产包括:现金、公司股权(上市/私有)、不动产、人寿保险、私人飞机/ 游艇/古董/ 艺术品、其他受托人同意接受的资产。 ? 存续期:海外信托一般可存在百年以上。 ? 成立目的:财产传承、风险隔离、财富管理、税务筹划、财产保密等 ? 成立海外信托的常见国家:开曼群岛(Cayman)、英属维京群岛(BVI )、新加 坡、泽西岛/格恩西岛、以及巴哈马等。

? 海外信托的内涵:各国税收政策的竞争。

? 海外信托一般方式:委托人通过信托公司(受托人),设计信托结构,指定受益 人,设立海外信托。将其境内资产转移至信托公司控股的海外(一般在上述岛国) 公司,作为信托财产。信托关系成立后,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日常运作及执行 信托资产管理/处Z/分配。

? 其他关系人:可设监察人对受托人进行监督;可设董事(多由委托人本人或其指 编写:王瀚邦 审核:朱闵铭 金融产品研究部 金融市场每周观察 (专刊) 2012 年第2 期 定人士担任),负责海外控股公司的日常运作及执行重大决策;可设投资顾问(多 为委托人指定或本人担任),由受托人及海外控股公司作为专业顾问聘用并支付 顾问费用,负责对信托资产的投资/处Z。

? 海外信托框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