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推人一把”遭牢狱之灾 四次司法鉴定结果不一
推人一把致肋骨“骨折”,江西乐平男子何建宏因故意伤害罪遭遇了一年半的牢狱之灾。“戴罪”五年后,今年7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为由,二审改判何建宏无罪。
恢复清白之身的何建宏至今不明白,为何一个原本简单的案子,会有四份前后不一致甚至结果截然相反的“骨折”鉴定书?为何在省城南昌获得了更为权威的鉴定之后,乐平公检法三家单位,依然还要在乐平当地再做第四次鉴定?
“这样的司法鉴定,怎么让人信服?”这个坚持“不认罪”、“不赔钱”的实诚汉子,提出这样的疑问。
目前,何建宏已向乐平市人民法院提交了共计93余万元国家赔偿的申请。
一把“推断”四根肋骨
2011年,何建宏36岁,农历属相本命年。家人反复嘱咐,这一年里,万事都要小心谨慎,千万要“忍”!
但是,6月25日那个燥热的上午,何建宏还是没能忍住。
当日上午,何建宏和合作伙伴盛有华约定,一起在村民黎雪圭家的小商店里解决合作中的纠纷。
几个月前,何建宏和盛有华合伙买了一辆工程车,但是两人合作得并不愉快,最后只能分道扬镳。双方约定盛有华向何建宏支付六万余元,工程车归盛有华所有,加油及维修欠款也归盛偿还。
但两人拆伙后,盛有华一直以资金周转不过来为由,迟迟不付加油及维修款。由于合作期间,这些费用都由何建宏担保,何建宏因此经常被逼债。
2011年6月25日,得知盛有华结了一笔不小的工程款之后,何建宏再次约盛有华见面协商。在黎雪圭家的小商店里,盛有华依然称自己没有周转资金。于是,两人发生争吵。
“北京时间”(查询判决书得知,一气之下,何建宏掐住盛有华的脖子将他推到黎雪圭家的门框上。当时现场有不少打牌的村民,很快将两人拉开。
“何建宏没有打他,就是推了一把,盛有华倒退了一下,靠在了墙上,然后盛有华就走出门,爬上后八轮(一种大型工程车)走了,走的时候还说要找人来打何建宏。”黎雪圭目击了整个过程。直到盛有华离开,围观的村民都没有人发现他有什么不对劲。
一切看上去风平浪静。但几天之后,何建宏接到盛有华的电话,盛有华在电话里告诉何建宏,自己的肋骨被打骨折了,正在住院治疗,要求何建宏赔偿18万元的医药费。何建宏大感纳闷,认为自己只是推了一把,不可能会有这么严重。他认为,“盛有华一定是想借机敲一笔钱”,因此断然拒绝了盛有华的要求。
“那你就等着坐牢吧”何建宏说,盛有华挂电话前撂下了这么一句话。何建宏并没有放在心上,觉得对方只是吓唬吓唬而已。
前两次鉴定均为“轻伤甲级”
但很快,何建宏明白了,自己昔日的合作伙伴所言,并非仅是“吓唬”。
2011年8月11日,乐平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根据乐平市人民医院的X片、CT片诊断结果得出鉴定,被害人盛有华左侧胸部第5、6、9肋骨骨折,评定为轻伤甲级。
警方据此,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何建宏进行了讯问。
这时的何建宏彻底懵了,他说盛有华当时是背靠在墙上的,即使自己用力过猛,也不太可能是前胸肋骨骨折。他坚信这个鉴定结论一定有问题,于是提出了重新鉴定的申请。
但是,重新鉴定没有改变结果,反而更加严重。景德镇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被害人盛有华左侧第5、6、7、9肋骨骨折,评定为轻伤甲级。经乐平市华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伤残九级。
何建宏告诉“北京时间”,两份鉴定报告出来之后,警方曾经建议他与盛有华“私了”,盛有华也将赔偿款从18万降到了16万,但是他拒绝了和解。
2011年9月1日,警方再次传唤何建宏,在此后的判决书中,这次的询问被认定为何建宏主动投案,属于“自首情节”。何建宏“自首”后便被关进了看守所。
省城鉴定“不构成轻伤”
在看守所里,何建宏依然坚持,自己的“推一把”,不可能让人受伤。
他坚持申诉、坚持要求重新鉴定。
几个月后,案件到了审判阶段。乐平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经双方同意后,委托南昌大学司法医学鉴定研究所对盛有华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正是这一鉴定,出现了逆转。
2012年2月,第三份鉴定意见出炉,意见认为,被鉴定人盛有华左侧肋骨未见骨折,原X线片可疑骨折处考虑系伪影。其伤情不构成轻伤,属轻微伤范畴。
何建宏以为,自己终于洗清了冤屈,很快就可以与家人团聚。此时,被害人盛有华也得知了鉴定结果,并主动将赔偿的标准降到了4万。但是,何家人再一次拒绝了和解。
“让他们拿个四万六万的,他们说宁愿坐牢也不给钱。”盛有华的妻子对“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说,何家人的反应让她难以理解。
就在何家人以为何建宏要重获自由的时候,现实却泼了何家人一盆冷水。
在第三份鉴定结论出来之后,乐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需要补充侦查。在补充侦查期间,乐平市公检法三家法医带被害人盛有华到乐平市人民医院进行CT复查,检查结论还是跟第一次鉴定结果相同,认定盛有华左侧第5、6、9肋骨骨折,属于轻伤甲级。
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王新民律师认为,乐平市公检法再次采取第一次的鉴定机构(乐平市人民医院)、鉴定方式(CT)进行鉴定,“令人费解”,他认为,检察机关及法院在获得南昌大学司法医学鉴定研究所的鉴定结论后,便已应该停止对何建宏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后的二审期间,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也认为,这份鉴定在程序上有欠妥当。
然而,面对四份相互矛盾的鉴定,乐平市人民法院采信了轻伤甲级的结论,认定何建宏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何建宏提起上诉,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2年9月20号,乐平市人民法院做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结果与第一次一样,何建宏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何建宏再次提出上诉,在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期间,何建宏于2013年2月28日被取保候审,此时,他已被关押了一年半。
“戴罪”归来家中面目全非
回到家时,不仅何建宏已变成“戴罪之人”,家里很多事情也变得面目全非。
此前,他承包了七十亩茶园,还有一座水库养鱼苗,平时还会跑运输,一年下来,收入非常可观。
何建宏被关入看守所后,他称,因无人打理,茶园遭受了严重的虫灾,20亩茶树基本死光,算上投入的各项管理费用和成本、预期收益等等,仅茶园损失就达到50多万元。水库里投放的10万尾鱼苗,也因春季涨水,无人照应,逃得所剩无几。此外,在被关押前,他正计划建新房。因建房工程延期,人员工资上涨带来的损失也高达好几万。
更让何建宏揪心的是,当时上小学五年级的女儿,成绩一落千丈,年仅四岁的儿子也因为父亲是“有罪的坏人”,常常遭受歧视。
打着“有罪”的标签又过了三年,2016年6月30日,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一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为由,二审改判无罪,何建宏赔偿盛有华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4661元。
该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为:南昌大学司法医学鉴定研究所的鉴定意见(第三份鉴定书)是在乐平市人民医院、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的X片、CT片的基础上,委托南昌大学一附院重新摄片鉴定得出。其检验材料较另外三次更全面,且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CT三维重建图像更清晰,分辨率更高,因此鉴定结论的可信度更高。
江西省天剑司法鉴定中心谢习生法医对“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解释,尽管南昌大学司法医学鉴定研究所的鉴定结论是在被害人受伤八个月之后做出来的,但是,如果肋骨有骨折,即使愈合也可以看到骨痂。
此外,谢习生还认为,既然第三份鉴定认定没有明显骨折,那么,其他三份鉴定报告有可能就是假的。如果何建宏有证据证明这几家鉴定机构存在弄虚作假,可以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拿到期盼已久的无罪判决,何建宏五味杂陈。何建宏和家人多次找到乐平市人民法院讨说法,一副院长解释称,由于四份鉴定结论中,惟有南昌大学司法医学鉴定研究所的鉴定意见不一致,为了防止错判,就采信了其他三份认定被害人盛有华轻伤甲级的鉴定结论。
但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提到:按照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亦应作出对被告人有利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