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徐小艳背景后台 谷春立情妇徐小艳家庭背景 温州女商人徐小艳

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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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鞍山徐小艳背景后台 谷春立情妇徐小艳家庭背景 温州女商人徐小艳 2015-8-16 18:58 浏览次数:8012 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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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年底,一期动迁结束,鞍千矿业拟进行矿山二期扩建。此时,金胡新村召开了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意在解除上述三份协议,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鞍千矿业重新签订协议。这次新达成了四份协议,其中一份《道路协议书》规定,鞍千矿业每年需向金胡新村支付260万元租赁费,才有权使用金胡新村所有公路。

另一份重要的《土地租赁协议书》规定,鞍千矿业向金胡新村一次性支付土地承包费2600万元,承包36.85万平方米的土地50年。

    不过,鞍千矿业二期扩建项目开展得并不顺利,拆迁过程中引发了村民和各级政府之间的矛盾。

    金胡新村部分村民觉得,这次拆迁是“未征先占”,即未经土地征收程序改变土地权属就违法占用农用地。樊洪义对此也予以承认。

    事实上,直到2012年9月29日,国家发改委才下发了一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老区铁矿山改扩建规划项目核准的批复》,其中写有:“鞍千矿业二期扩建项目:露天开采,原矿开采规模由1040万吨/年提高到1200万吨/年,新增1600万吨/年。”

    也是在这份批复里,国家发改委要求:“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征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至今,关于金胡新村的拆迁问题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今年5月,金胡新村村民许某等又将鞍山市政府告上法庭,称在2006年年底时,鞍山市政府曾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矿山征地的协议书。2012年10月双方又签订了《矿山二期征地补充协议书》。此后鞍山市对金胡新村的拆迁行为都是以此为依据,而村民认为这两份协议书应属无效。

    目前,案件未有更新进展。

    2006年时的鞍山市长就是谷春立,而金胡新村的拆迁问题也只是一个缩影。

    或许现状并不如谷春立在告别鞍山之际时说的那样“满怀振兴鞍山的工作激情,满怀对鞍山人民的深厚感情”、“使鞍山发生了可喜变化”。

    比起谷春立落马的消息,不少鞍山市民更关心的问题是,那些谷春立主政时留下来的烂摊子,谁来收拾?

    “慕马案”后受重用,“谷头儿”终成“谷大扒”

    谷春立之所以在鞍山掀起狂飙突进式的“拆迁式”改造,很大原因是因为他曾经取得的政绩,也是靠搞拆迁捞取的。

    谷春立是地地道道的辽宁人。1978年,他进入东北工学院沈阳分院机械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学习。毕业后,他在沈阳化工设备总厂工作多年。

    在上调进入沈阳市政府之前,谷春立一直在辽宁省计委、沈阳经贸委等部门任职。

    2001年,轰动全国的“慕马案”事发,沈阳官场发生大地震,涉案人员百余人。有人认为,“慕马案”的爆发,让谷春立沾到了一点便宜。不过两名与谷春立打过交道的辽宁政法系统工作的官员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谷春立是个人群中“容易冒头的人”,认为其“很有魄力,也有一定能力”。

    2002年,谷春立担任沈阳市市长助理、铁西区委书记、代区长,同时还任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很快,他的职位就发生了变化,从沈阳铁西区代区长成为区长,且不再担任沈阳市市长助理一职,而是跻身沈阳市委常委。

    时至今日,谷春立都是让沈阳老铁西区人印象最深刻的一位区长。

    和在鞍山留下“谷大扒”的骂名不同,谷春立主导的铁西区拆迁算是誉多毁少。甚至在一开始,他还有个听着挺亲切的绰号,人称“谷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