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后勤部发文规范军用土地管理 严控土地转让)
总后基建营房部领导向记者介绍,针对土地管理中矛盾突出、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总部制订了更加严格的管理办法,出台系列刚性举措。
严控土地转让。总部要求除保障战备训练、新组扩编部队建设、干休所改造以及地方政府规划占用等涉及的土地转让项目外,其他以筹措经费为目的的项目一律停止。严格规范军用土地转让审核程序及标准,建立完善现地审核、限时办理、专业评估等管理机制,为各级从严审核、科学决策提供制度遵循。
严控新划增划售房区。总部要求新划售房区原则上只能利用整坐落空闲土地,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伤病残人员和职工安置住房建设,进一步收紧售房区划分范围。驻大城市单位划区项目要按照区域统建住房的要求统一编报划区方案,确保建房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严控新征土地。总部要求军队建设新增用地需求,首先通过调配利用现有军用土地解决;建设项目选址区域内有零散空余土地资源的,可采取以小换大、聚散为整等方式置换整合;确需新征土地的要依据用地指标严格测算数量,提高大城市征地和超过300亩征地项目审批权限,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总部通知要求各级基建营房部门对反映土地管理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材料,要及时记录在案、限期调查核实,并上报总部接受指导监督,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推动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