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现场心肺复苏术的5个步骤
心搏骤停一旦发生,如得不到即刻及时地抢救复苏,4~6min后会造成患者脑和其他人体重要器官组织的不可逆的损害,因此心搏骤停后的心肺复苏(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必须在现场立即进行。
适应症:因各种原因所造成的循环骤停(包括心搏骤停、心室纤颤及心搏极弱)。
禁忌症:
1、胸壁开放性损伤;
2、肋骨骨折;
3、胸廓畸形或心包填塞;
4、凡已明确心、肺、脑等重要器官功能衰竭无法逆转者,可不必进行复苏术。如晚期癌症等。
操作方法
心肺复苏(CRP)是一个连贯、系统的急救术,各个环节应紧密结合不间断进行。现场心肺复苏术的步骤如下:
一、证实:迅速用各种方法刺激病人,确定是否意识丧失,心跳、呼吸停止。主要采取“一看”:看形态、面色、瞳孔;“二摸”:摸股动脉、颈动脉搏动;“三听”:听心音。证实病人心跳停止后应立即进行抢救。
二、体位:一般要去枕平卧,将病人安置在平硬的地面上或在病人的背后垫上一块硬板,尽量减少搬动病人。
三、畅通呼吸道:其操作方法是仰额举颌法:一手置于前额使头部后仰,另一手的食指与中指置于下颌骨近下 或下颌角处,抬起下颌。有假牙托者应取出。
四、人工呼吸:一般可采用口对口呼吸、口对鼻呼吸、口对口鼻呼吸(婴幼儿)。
方法:
1、在保持呼吸道通畅的位置下进行;
2、用按于前额之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病人的鼻翼下端;
3、术者深吸一口气后,张开口贴紧病人的嘴,把病人的口部完全包住;
4、深而快地向病人口内用力吹气,直至病人胸廓向上抬起为止;
5、一次吹气完毕后,立即与病人口部脱离,轻轻抬起头部,面向病人胸部,吸入新鲜空气,以便作下一次人工呼吸。同时使病人的口张开,捏鼻的手也应放松,以便病人从鼻孔通气,观察病人胸廓向下恢复,并有气流从病人口内排出;
6、吹气频率:12~20次/min,但应与心脏按压成比例。单人操作,心脏按压15次,吹气2次(15:2)。双人操作按5:1进行。吃名气时应停止胸外按压;
7、吃名气量:一般正常人的潮气量500~600ml.目前比较公认以800~1200ml/次以免引起肺泡破裂。
五、胸外心脏按压:在人工呼吸的同时,进行人工心脏按压。
(1)按压部位:胸骨中、下1/3交界处的正中线上或剑突上2.5~5cm处。
(2)按压方法:1、抢救者一手掌根部紧放在按压部位,另一手掌放在此手背上,两手平行重叠且手指交叉互握抬起,使手指脱离胸壁。
2、抢救者双臂应绷直,双肩中点垂直于按压部位,利用上半身体重和肩、臂部肌肉力量垂直向下按压,使胸骨下陷4~5cm(5~13岁3cm,婴、幼儿2cm)。
3、按压应平稳、有规律地进行,不能间断,下压与向上放松时间相等;按压至最低点处,应有一明显的停顿,不能冲击式的猛压或跳跃式按压;放松时定位的手掌根部不要离开胸骨定位点,但应尽量放松,务使胸骨不受任何压力。
4、按压频率:传统用80~100次/分。小儿90~100次/min,按压与放松时间比例以0.6:0.4为恰当。与呼吸的比例同上述。
(3)按压有效的主要指标:1、按压时能扪及大动脉搏动,收缩压>8.0kPa;
2、患者面色、口唇、指甲及皮肤等色泽再度转红;
3、扩大的瞳孔再度缩小;
4、出现自主呼吸;
5、神志逐渐恢复,可有眼球活动,睫毛反射与对光反射出现,甚至手脚抽动,肌张力增加。
(4)在胸外按压的同时要进行人工呼吸,更不要为了观察脉搏和心率而频频中断心肺复苏,按压停歇时间一般不要超过10秒,以免干扰复苏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