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主席张小月反对一个中国 宣称台湾是主权国家
10月27日,台湾陆委会主委张小月今天对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昨天表示台湾从来不是一个国家一事表示“强烈谴责、遗憾与不满”,并声称“我们绝对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对岸的这种讲法“非常不恰当”。
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上午审查国民党“立委”林丽蝉“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2条修正草案,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得来台就学一律纳入健保体系,将“停留期间”修正为“居留期间”。
但国民党“立委”黄昭顺、民主进步党“立委”庄瑞雄、李俊俋等人关切国台办指称“台湾不是国家”一事,黄昭顺声称,大陆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昨天表示,台湾从来不是一个国家,要求陆委会举行记者会发新闻稿“表达抗议”。
张小月声称,不只要开记者会、发新闻稿,也要向对岸、国台办表达“强烈谴责、遗憾与不满”,“我们绝对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根据“中华民国”宪法,名字叫做“中华民国”,国际社会通称为台湾,对岸这种讲法“非常不恰当”。
“内政委员会”也通过民进党“立委”庄瑞雄、李俊俋等人临时提案,针对10月26日大陆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在例行记者会说“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切割的一部分,从来就不是一个国家”,“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严正抗议”,并重申“中华民国(台湾)”为“主权独立的国家”,“反对任何形式矮化及併吞之企图”。
“内政委员会”处理林丽蝉所提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2条修正草案,因民进党“立委”反对,林丽蝉提出修正动议,将文字改为“就学居留期间”,民进党“立委”李俊俋、洪宗熠等人表示有异议,会议主席国民党“立委”陈超明裁示不予通过、维持现行条文,送院会协商。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安峰山26日就台湾准“司法院长”许宗力日前称两岸是“特殊国与国关系”的言论回应表示,有关两岸关系,我们的立场非常明确。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来就不是一个“国家”,这是两岸关系的基本事实和法理基础,为国际社会所公认,这一点从未改变,也不可能改变。
安峰山说,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两国论”的谬论早已遭到了两岸同胞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唾弃。历史已经证明也将继续证明,任何人、任何势力企图以任何形式来推行所谓的“法理台独”,都是不可能得逞的。
1946年12月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国家权利义务宣言草案》第一条规定:“各国有独立权,因而有权自由行使一切合法权力,包括其政体之选择,不接受其他任何国家之命令。”1970年10月2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指出:各国一律享有主权平等,包括各国法律地位平等、每一国均享有充分主权之应有权利、国家之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不得侵犯、每一国均有权利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社会、经济及文化制度等。
截止2008年6月1日,世界上共有196个主权国家(192个联合国会员国,2个联合国观察员国(巴勒斯坦,梵蒂冈),2个未加入联合国(库克群岛,纽埃))(科索沃的独立尚未得到多数国家的承认,也未加入联合国,因此不计)现将亚洲(48个国家)列表如下:东亚(5):中国、蒙古、朝鲜、韩国、日本;东南亚(11):菲律宾、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马来西亚、文莱、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东帝汶;南亚(7):尼泊尔、不丹、孟加拉国、印度(包括锡金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中亚(5):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西亚(20):阿富汗、伊拉克、伊朗、叙利亚、约旦、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巴林、卡塔尔、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阿曼、也门、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土耳其、塞浦路斯;台湾不在其中,可见,台湾并非联合国及大多数国家所承认的“主权独立的国家”。
李登辉于1999年7月9日在接受“德国之声”记者采访时,公然向世人宣称台湾当局已将海峡两岸关系定位为“国家与国家的关系,至少是特殊的国家与国家的关系”。这种谬论即是“两国论”。7月27日,李登辉又解释说,由于“多年来两岸关系的定位过于模糊”,所以他要把两岸关系的“实质内涵”定为“特殊的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以此来彻底否定一个中国原则。
李登辉公然挑衅举世公认的一个中国原则,蓄意分裂中国的领土和主权,破坏两岸关系的发展,阻碍中国的和平统一进程。它与历史事实相悖,于法理不容,理所当然地受到了海内外中国人的同声谴责,也激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