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名“港独”议员或被撤资格 妄称遭政治迫害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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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梁.游被剥夺议员资格后,刘小丽成了矛盾焦点.据港媒报道,香港律政司11月29日通知高等法院,将代表特首梁振英提起司法复核,挑战刘小丽宣誓的有效性,寻求撤销其议员资格.律政司会在梁.游案上诉颁下判词后进行参考,稍后于本周后期或下周初正式提诉.目前已经有多位市民提起针对刘小丽的司法复核,但由行政长官运用政府资源提诉,相信会加快案件处理速度. 报道称,早前梁颂恒和游蕙祯被法庭判决失去议席后,立法会决定追回每人93万港币的议员薪金及预支营运资金,当中包括9.3万月薪.83.4万预支用作办事处运营.助理薪

梁、游被剥夺议员资格后,刘小丽成了矛盾焦点。据港媒报道,香港律政司11月29日通知高等法院,将代表特首梁振英提起司法复核,挑战刘小丽宣誓的有效性,寻求撤销其议员资格。律政司会在梁、游案上诉颁下判词后进行参考,稍后于本周后期或下周初正式提诉。目前已经有多位市民提起针对刘小丽的司法复核,但由行政长官运用政府资源提诉,相信会加快案件处理速度。 报道称,早前梁颂恒和游蕙祯被法庭判决失去议席后,立法会决定追回每人93万港币的议员薪金及预支营运资金,当中包括9.3万月薪、83.4万预支用作办事处运营、助理薪酬及交通等开支的营运资金。因此,倘若刘小丽最终被判失去议席,她同样要面对被追讨薪金的可能。但她11月已按照竞选时的承诺,向社区发展阵线等组织捐出4.8万港币。

宣扬“民主自决”的刘小丽在10月12日就任宣誓时,以“龟速”宣读誓词,相隔几秒才读出誓词的下一个字,被认定宣誓无效,后获得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批准重新宣誓就任。香港《星岛日报》称,根据人大释法颁布对《基本法》第104条含义的解释,当选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必须真诚、庄重地依照《宣誓及声明条例》誓言宣誓,并在内容及形式上符合有关规定,否则即为故意忽略或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而其就任议员的资格亦被取消。而刘小丽在宣誓时以极慢速度读出誓词,后又在“脸谱”上扬言“慢读是要彰显誓词的虚妄……我所读的,是九十多个没有串连的独立字句,毫无连贯性及意义可言”。

在人大释法后,高等法院肯定要同人大的释法内容和方向保持一致。这对于“港独”而言则是一个沉重打击。如果刘小丽也被判失去议员席位,将有3名反对派议员失去资格,这对于政府通过更多市政建设议题会起到一定帮助作用。倒插国旗、港旗是辱国、辱港的恶劣行为,必须坚决把这个家伙拿下!任职誓词都不认同,还当什么议员,你不认同这个国家,还要当这个国家的区议员,你不觉的可笑吗?对待香港分裂份子,就应该动用国法,严厉执行,绝不能手软,必须严惩,绝不能姑息!出现苗头立即铲除,出手要坚决果断,否则纷纷仿效,后患无穷……所谓防微杜渐也所谓千里之堤,我们不能在国家大事面前有丝毫大意半分妥协。一国两制也是建立在大原则之上的,必要时刻地方法应以中央法规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