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远辉中恒集团 许淑清被查前后:中恒集团股权相继质押
许淑清被查前后:中恒集团股权相继质押
张荣旺张亮
中恒集团(600252.SH)董事长许淑清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立案侦查,或在意料之中。在与落马官员余远辉交集颇多的情况下,市场对此早已颇多猜测。
在案情不明的情况下,中恒集团控投股东、许淑清控制的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实业”)在其被公布涉案的当天,即8月28日,依然向国盛证券质押1536万股中恒集团股份。
中恒实业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2.5亿股,未质押的股份仅余1112万股(0.96%)。有投资者称,即使按50%的质押率、15元均价计算,中恒实业累计融资额高达20亿元,这些钱去哪儿了呢,大股东是要间接“变现”吗?
而“怕股份被冻结”则是投资者的另一种猜测。不过,中恒集团有关高管称,其对大股东的融资用途并不知情,也不掌握董事长许淑清所涉及的“单位行贿”是具体哪一家或几家单位。
案发前夜
许淑清或许并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快“出事”。甚至在事发前夜,她还亲自指挥中恒集团关于广西玉林制药有限公司股权的“最后争夺战”。 而对手正是玉林制药15%国有股权竞购的胜利者康臣药业(01681.HK)。
有知情者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在许淑清被控制前,双方股权争夺异常激烈。中恒集团在7月底以“一毛钱”的差价失去玉林制药15%国有股权的竞购机会后,随即展开反攻。
据称,中恒集团派出高管竞购团队进驻玉林,与有关方面及玉林制药各股东开展密集谈判。至8月20日,中恒集团已秘密“洽购”近60%的玉林制药股权,许淑清一直遥控指挥战斗。不过,康臣药业进行了迅速而有效的狙击,并成功完成国有股权转让而“入主”玉林制药。
战败后的中恒集团并购团队于8月21日凌晨回到梧州。当天,许淑清辞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随后即处于“失联”状态。直到8月28日接到通知函,高管们才知道董事长许淑清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湖南检察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
此后,康臣药业则顺利与玉林制药其他27位个人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出资1.99亿元购得玉林制药另外的14.85%股权。康臣药业合计以4.54亿元的代价获得玉林制药29.85%的股权,成为玉林制药的控股股东。
资料显示,玉林制药是一家以中药和天然药物研发、生产、销售为主业的老牌中药制药企业,现有9个剂型70多个品种。其中,30多个品种列入国家非处方药目录、医保目录和新农合用药目录,另有10多个产品远销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前述知情者称,中恒集团原本想通过并购玉林制药而丰富产品结构,破除血栓通单一产品独大的危局。但“事发突然”,就在并购团队发力的关键时刻,“指挥官”许淑清出事,团队斗志顿失。
“检察机关没有说明采取了何处强制措施,我们也不知道董事长牵涉到什么事情。”中恒集团一位管理者对记者说,许淑清控制的企业较多,不知哪家单位涉案。
记者查询到,许淑清拥有广州中恒集团80%的股权,而广州中恒则拥有中恒实业90%的股权,并控制中恒集团、梧州中恒地产、天津市佳赢工贸、南宁中恒现代发展及广西中恒国际商务航空等企业。
早有迹象?
记者通过多种途径均未能证实到许淑清的哪家单位涉案。但南宁、梧州金融圈流传着一个说法,余远辉获得了许淑清赠送的“干股”,许还资助余远辉购买过一块当时价值3000万元的玉石作为行贿之礼。
而知情人士则指出,许淑清与余远辉之间的利益交集多数发生在梧州市。许淑清控制的梧州企业包括中恒集团及中恒地产等。不过,许淑清在被查之前曾向记者否认其与余远辉案有牵连。
值得注意的是,在余远辉案发仅几天,中恒集团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建国被检察机关直接逮捕。半个月之后,早有“接班人”之称的中恒集团副总经理、许淑清之子赵学伟突然辞职——许淑清或有“护子”之心,抑或是“恨铁不成钢”。赵学伟还是中恒实业及广州中恒集团董事、总经理。
至于是李建国向检察机关供述了许淑清的涉罪事项,还是余远辉供述的,目前则不得而知。当地检察机关至今仍未公布李建国的涉案罪名,而许淑清则由最高检指定湖南省检察院查办。
中恒集团一位内部人员告知,李建国虽因“个人犯罪”被查,但李建国在中恒集团任财务负责人多年,熟知公司财务事务。李建国被查后,许淑清及其他高管都曾到检察机关“探底”,但没有收获。
蹊跷的是,手握数十亿元资金的中恒集团自去年中期以来屡屡发布控股股东中恒实业进行股权质押的信息。大股东融资的目的及资金用途并没有更详细的说明。
在中恒集团8月28日收到湖南省检察院发来的有关许淑清涉罪被控制函件的当天,中恒实业向国盛证券质押1536万股中恒集团股份,并在9月1日发布了相关消息。而此时,中恒集团的股价在连续下跌。
质押信息显示,中恒实业的质押行为多数发生在2014年6月至12月,期间中恒集团股价约在15元左右。目前,中恒实业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2.5亿股,未质押的股份仅余1112万股(0.96%)。
有投资者估算,即使按50%的质押率融资,中恒实业累计融资额高达20亿元,这些钱去哪儿了呢,大股东是要间接“变现”吗?
另有投资者则称,许淑清或早有安排,质押股份是为了“防止被冻结”,还可以获得大量资金。如果没有大额项目需要投资,大股东短时间内质押大量股份融资的意图值得关注。
“行贿”危机
公开信息表明,中恒集团在广东肇庆、广西南宁及许淑清“第二故乡”黑龙江齐齐哈尔均建有大型医药产业园,动辄投资数十亿元。
不过,这些项目多为上市公司投资,大股东中恒实业的投资项目并未见详细信息。而中恒实业控股股东广州中恒集团最近的一个投资项目仅为南宁伶俐通用机场项目,但这个计划占地1500亩的项目一期投资11亿元由南宁市财政及南宁产业投资集团安排资金,广州中恒的投资信息未列明。
南宁当地一名投资者对记者说,无论是广州中恒集团还是中恒实业,所披露的投资项目并不明晰,公开途径难以了解到中恒实业巨额融资的意图。
有一个重要的信息需要引起投资者的注意,按照《刑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单位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不是为防止股份被冻结或财产被没收,为什么要巨额融资呢?”上述投资者说,除非中恒实业及实际控制人急需资金,或间接变现。如果确是间接变现,那么许淑清或早有安排。而8月28日当天还在进行股权质押,大股东急于变现的意图就更明确。
事实上,在案情不明的情况下,投资者对中恒集团的发展状况更为担心。不管大股东的融资目的如何,中恒集团已处于“单位行贿”风波的中心。
“究竟是许淑清控制的哪家公司在行贿?如果确有明确请托事项的话,所求的利益又归属谁?”一位熟悉中恒集团事务的知情者表示,在许淑清未来定罪时,这个问题对上市公司是否受影响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