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鲜为人知的内幕:张志新究竟因何而死的?(3)
最令人伤痛的是张志新亲人们之间的反目。张志新的娘家人和张志新的丈夫曾真因了张志新的缘故,一直有着深深的矛盾。在张志新平反昭雪后,就很突出。当时,有的报刊宣传刊登照片,把曾真抹去。中国青年报内参《青运情况》登过《张志新同志的女儿对张志新宣传报道的意见》。文中说:这里我只想反映一个问题,就是对我父亲的不公正态度……去年新华社转发我母亲大量照片时,保留了所有的家属和亲属,还有一些其他同志,惟独抹去了我的父亲。影响所及,全国照办。助长了对我父亲的误解。据传是徵求了我的一个亲属的意见……
我难以理解的是:究竟有多少根据把我父亲从所有照片上抹去?明明是全家四人的照片,为什么偏偏要改成三人?另一张在平反大会后怀念我母亲的的三人像也不能发?我父亲是个党员干部,涉及对他的态度,新华社为什么不去徵求辽宁省委、我父亲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也不听取在“***”的时期真正直接受到迫害和株连的我们的家属(家庭成员)的意见,而只是单单去问家属?……
在我妈妈的冤案平反之后,省委从未否认我父母的夫妻关系,法院撤消了过去的离婚手续。
妈妈虽已不能复生,但是,我们全家人都从心里感到,我们四口人从政治上、法律上和感情上重新成为一家人了。这是粉碎“***”的必然结果,也是压在我们心底10年的愿望。而有的人却从他自己的狭隘观点出发,想要人为地再把我们全家人分开,不允许我们彻底消除遭受迫害的痕迹,阻挠党的政策的彻底落实。
负责落实党的政策重任的新华社、党报和出版社,却没有站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和政策的高度加以抵制,这使我们不能不感到遗憾……
关于我父亲同我母亲离婚,这是事实,用不着回避。但这决非个人所造成!这种家破人亡的悲剧,是遭受“***”残酷迫害的直接结果,是社会造成的!
张志新的母亲郝玉芝认为这份《意见》是曾真所写,而以林林的名义发表的。她针对这篇文章,写了一份数千字的意见。她写道:
现就我和亲属们了解的与《意见》有关的一些情况加以说明,以正视听。
(一)《意见》称新华社转发志新照片时“惟独抹去了我父亲”、“据传是徵求了我的一个亲属的意见”、“究竟有多少根据把我父亲从所有像片上抹去。
”我要说明,不登他的照片是我的意见(儿女们都同意),原因是他“已经徵得志新和组织上的同意离了婚”,登他的照片在法律上是不合适的,况且没有宣传他的必要。在这里我郑重申明:据说他在事后办理了撤消离婚的手续,事先我既不知道,事后我也从来承认过。因为我女儿已经无法表示自己的意见,不能将一方的意志强加于死者。至于法院批准的单方面撤消离婚是否合法,暂不在此述之。
(二)《意见》指责“负有落实党的政策的新华社、党报和出版社,没有站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和政策的高度加以抵制。”志新事迹的意义绝不是表现在家庭中,她的光荣是属于党的,属于中国人民的,当然也是属于她个人的。众所周知,党的宣传机构的领导和同志们做了大量调查,冲破阻力,以忘我的精神和对烈士深切敬仰的心情,大规模地宣传了志新的事迹。
仅仅由于在一个时期没有登他的照片,《意见》就给党的宣传机构扣上一顶帽子,这究竟是为什么?
郝玉芝写道:
我的外孙林林失去母亲时只有十二岁,以后的十年,活人给她灌输了什么东西呢?《意见》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只不过是通过孩子之手,能怪孩子吗?!我不想伤害孩子对父亲的感情,但面对《意见》我若不将真相说明,难料孩子之手还会做出何等事来……
鉴于《意见》已经广为传播,有些不明真相的刊物冠以《父亲无端受指责,女儿修书鸣不平》之类的标题转发,我要求我的这篇东西也在同样渠道予以披露,以正视听。
这场笔墨“官司”没有连续打下去,但问题与情绪一直困扰着这两个不幸的家庭。张志新的母亲郝玉芝已经去世,曾真、张志勤均已进入暮年。至今,他们仍受着张志新冤案给他们带来的痛苦,心还在流血。
这是谁的过错?谁的罪过呢?
张志新女儿林林诉说:死囚家属学习班
1975年初春的一天,刮着大风雪。渖阳法院来了两个人,通知爸爸、我和弟弟到县城开会。爸爸和我牵着弟弟,冒着风雪来到县城招待所。我们推门进去,屋内有暖气,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然而我心里发颤,感觉比在风雪里还要冷,渖阳法院来的人要我们坐下,说是给我们办个“学习班”。接着,一个人掏出《毛***语录》,翻开念了两段语录,内容我记不全,大意是一段讲什么阶级斗争,一段讲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的。然后提到我妈妈,并问了爸爸一些话。爸爸说几年前他已同张志新离婚了,法院把孩子判给了他。法院的人问我:“你知道你妈妈在监狱中的表现吗?”我摇摇头。我确实不知道。我当时只知道妈妈是个反革命,是听人说的。她怎样反革命,我也不知道。妈妈被关进监牢后,爸爸上监狱送衣物,不让见。姨父从北京来渖阳,到监狱去探监也不让见。自妈妈被捕以后,同我们的一切联系都断了,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渖阳法院来的人大声说:“你妈妈非常反动,不接受改造,顽固不化,反对伟大领袖毛***,反对战无不胜的***思想,反对毛***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罪上加罪,政府考虑加刑。如果处以极刑,你是什么态度?”我愣住了,不知道怎样回答。我的心一下碎了。但我强装镇静,强忍着泪。爸爸说过,不能在别人面前掉泪,不然就同妈妈划不清界限了。爸爸代我回答说:“如果确实那情况,政府怎么处理都行。”
法院的人又问:“处极刑,收不收尸?张志新狱中的东西你们还要不要?”
我低着头没说话。爸爸又代我说:“我们什么都不要。”
他们再也不问什么了。两个人啼咕了一会儿,一个人在写什么,另一个人在教育我,说我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党的政策是重在表现,要我和妈妈划清界限。
他要我说说对妈妈犯罪的看法,我说了,是照老师平时教导我说的。当时心里很乱,说了什么现在记不清了。
那个人把写好的东西,交给同我谈话的人,他们又嘀咕了一阵,又在上面写。写完之后,要我在上面签字,按上手印。“学习班”就这样结束了。整个过程,弟弟被吓得不敢出声,他靠着爸爸身旁,紧紧地抱着爸爸。
爸爸领着我和弟弟从县城招待所出来,跌跌撞撞,顶着呼啸的风雪回到家。没有做饭,爸爸将家里仅剩的一个窝窝掰成两半,分给我和弟弟吃,说:“吃了早点睡觉。”
我静静地躺在炕上。爸爸独个儿坐在小板凳上,对着灯发愣,他瞅了瞅炕上,以为我和弟弟睡着了,就慢慢地站起来,轻轻地把渖阳家里带来的箱子打开,翻出妈妈的照片。
看着看着,爸爸禁不住流泪了、我翻下床,一头扑进爸爸的怀抱,放声大哭。爸爸拍着我,说:“不能这样,不能让邻居听到。”听到哭声,弟弟醒来了。爸爸把我和弟弟紧紧地搂在怀里。这一夜,我们不知流了多少泪,却不能大声哭。
……
这真是人间至痛的往事,令人不堪回首。林林所谈在学习班上,渖阳法院的人要她签字并按手印的那份“笔录”,后来在张志新的案卷中找到,特摘抄如下:
……
曾林林: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我们就和她斗争到底。我后来经过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我已认识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划清界限,并不会影响我的进步。
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
对于张志新在监狱的还有什么财物,我们什么都不要,这有(由)政府处理
……
那一年,彤彤不满10岁,而林林也未满18岁。这份笔录就算不是法院来人的“杰作”,但在那样的年代,彤彤和林林除了这样说,又还能说些什么?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此一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