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妮为文革害得其家破人亡的冤家毛远新辩护

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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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的<幕后新闻>(关捷著)一书中,有一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女律师与毛远新的恩恩怨怨:在"史无前例"的时候,毛远新曾丧心病狂地迫

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的《幕后新闻》(关捷著)一书中,有一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女律师与毛远新的恩恩怨怨:在“史无前例”的时候,毛远新曾丧心病狂地迫害一个老干部,老干部的女儿发誓要做法官,有朝一日审判毛远新。不料,当毛远新被押上审判台时,她却成了毛远新的辩护律师……

张海妮,这个与“毛远新反革命颠覆政府案”、“李劫夫作品版权被侵案”等大案要案联系在一起的名字,从80年代初至今,在中国北方一直叫得赫然而响亮。

张海妮说:“其实,使我成为律师的是一个大家所熟知的人物,他就是毛远新……”

张海妮是家里惟一的女孩,幼年深得父母的宠爱。张海妮的父亲张允中,是1937年参加革命的老同志。1966年,出任沈阳市委工交政治部副主任。就在这一年,他跟随***黄文祥一同去有色金属加工厂视察,宣传党中央、毛***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指示精神。当时,那个厂的斗争搞得很厉害,人们根本听不进去,上上下下都在忙着批斗厂长。无奈,张允中和莫文祥就又回到市委。不久,他因病住进了医院。就在他住院的这段时间里,那个厂长终因不堪凌辱,含恨自杀了。家属认为是他杀,在状告无门的情况下,想起了老首长***。时任公安部部长的***正尾随在***、“***”的后面,密切地注视着全国的阶级斗争新动向。闻听自己长征时的老马夫“被害”,不禁“斗瘾”难耐,于是,他滴血的红笔一挥“抓!”从有色金属加工厂开始,一直抓到沈阳市市委,一下抓了170多人,张允中与莫文祥因为曾去过那个厂而被捕。毛远新奉命主抓此案。于是“抄家”、“罢官”,还有“严刑拷打逼供信”不一而足,张海妮惊恐万状地望着这一切……

张允中问:“为什么抓我?”答:“你不能问!”

负责“答”的人答完之后,又秉承上级的意志,提示道:“你只要说出是***杀了人,就放你!”张允中当然不能那样说,于是被继续关押。毛远新似乎十分生气,他决定将张允中和张志新一起枪毙。幸而到了1971年年底,***为“二月逆流”讲了几句公道话,老同志的境遇好转。张允中保住了性命,然而也仅仅是保住了一条性命而已。他的全家被发配到农村。

那年,张海妮只有18岁,她落户在昌图县那个叫何家的乡下。

1972年,张海妮被抽调回城,在市教育局工作了五年,1979年,天从人愿,她被充实到政法战线,调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那时刚刚恢复“公检法”工作,各方面的人才都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培养青年干部成了燃眉之急。行政管理处的领导说:“海妮,你想干什么?法官、审判员、律师,随你挑。”她天真地问:“什么叫律师?”“律师就是给犯罪分子做辩护的人,看过《流浪者》吗?那里面的丽达就是律师。”

那天,她一夜没有睡着。她想起了父亲的冤案。由父亲她又想起了“***”当中无数的冤假错案,想起这些案子给无数个家庭带来的不幸……“中国要走上法制的轨道,再也不要有那种荒唐的案子了,这就一定要有律师!”那一夜她思索的结果是两个大字“责任”!

第二天早晨,她对领导说:“我当丽达!”她一手拿案卷,一手拿书本,边工作边学习,在近十年的时间内,分别在辽宁政法干校、辽宁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北京高级律师培训中心、中央政法干校等院校接受系统的法律教育,其间,她还有幸得到冯大同、张佩林、青木康(日籍)等国内外著名教授、大律师的亲传。

到1985年,她已成为国内著名律师,被列入辽宁律师的四大金刚之一。

在张海妮的律师生涯呈现出辉煌亮点的时候,毛远新垂头丧气地向她走来。时间是1985年夏。

这年7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犯有反革命颠覆罪、反革命煽动罪的毛远新。张海妮成了律师人选。

张海妮很矛盾。一个曾害得她家破人亡的人,不能亲自去审判便也罢了,却又要去替他辩护,难道自己十几年的奋斗就是为了获得这样一个结局吗?一些老干部纷纷给她来电话,“张律师你要站稳立场,毛远新是什么人,他是坏东西,你怎么能给他当辩护人?”她为难了,她甚至想退出来。这时,她给远在南方做某省纪委***的父亲打了个电话,征求老人家的意见。父亲说:“别忘了你是个律师,在一个伟大的时代里,任何个人的命运都是渺小的!”她为父亲的高风亮节所折服,也从父亲身上看到老一辈革命家依法治国的决心。她的心里一下子轻松从容了许多。

“要认清那个时代个人命运的分量,不能因为我父亲受到毛远新的迫害,我就丧失辩护人的立场,错误的历史已经过去,中国要走法治的道路,我要从自身做起,不能掺杂个人的恩怨,应该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带着这样的思想,她会见被告,并开始与他谈话。

毛远新,当年辽宁的太上皇的威风荡然无存。面色灰白,表情死寂,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对自己的辩护律师,既不欢迎,也不拒绝,只冷冷地坐在张海妮的对面等待问话。当然,他并不知道这个女律师就是他当年一心想杀掉的那个人的女儿。

第一天谈话,他虽然承认了在“***”中迫害辽宁一大批老干部的事实,承认了杀害张志新的罪责,但同时又强调这些并不是他一人所为。这使张海妮陷入困境。这个案子取证特别难,一些能够提供证据的人都是有身份的人,由于种种原因,大多不愿出面作证。

第二次谈话,张海妮抓住他紧张的心理,采取了完全不同于公讼人追问式的询问方式,向他交待了政策,并说:“作为律师,我是要维护你的利益的,如果可能我将尽我所能帮助你,但这取决于你的配合。”这番话,竟使毛远新的态度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转变,说话也变得客观了。最后,张海妮问他:“你以为***的改革开放路线怎么样?”他说出了良心话:“这条路可能越走越宽。”

公审那天,全省8000多名县团级以上的老干部都出席旁听,可谓盛况空前。毛远新在法庭上没有什么对立情绪,问啥答啥,并表示不上诉。

到第二轮自由发言,张海妮根据与毛远新的谈话内容,为其进行辩护。首先,她赞成公审反革命分子,并指出公审毛远新是一个历史的进步。接着,她提议:对于不应该加在被告身上的责任就实事求是地分离出来,比如:“张志新一案”,当时是集体决定的,公诉人说毛远新应负“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应考虑改成“一定责任”和“有责任”。法庭认为她的这个辩护词既有原则,又有分寸。最后在量刑时,多数地方采纳了她的意见。

在法官宣读判决后,毛远新长长出了口气。他对法警说出了这样一句话:“请向张律师问好。”事后,当张海妮接到这个问候时,感慨万端:“我真想告诉他我是谁呀!”说罢,长叹一声,双目蓄泪,转身走入茫芒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