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春主持召开省委巡视工作动员大会
11月19日,省委巡视工作动员大会在加召开。 夏明晶 摄
11月19日上午,省委巡视工作动员大会在加格达奇召开。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进驻我区,主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面巡视。
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郭力就巡视工作作动员讲话,地委书记肖建春主持会议,并代表地委作表态发言。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单增庆,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曹于东,省委巡视办副主任吕秀军出席会议。
郭力在讲话中深入细致地阐述了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方式方法。他指出,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突出“四个着力”。一是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落实上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三是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独断专行、软弱涣散、搞拉帮结伙、严重不团结等问题,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用人等不正之风和选人用人腐败问题。四是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等问题。
郭力指出,巡视工作将采取召开干部会议、民主测评、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列席地区有关会议、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查阅文件资料、受理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函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有利于了解真实情况、发现问题、发挥巡视监督作用的方式方法。
郭力指出,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委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巡视组在工作中将紧紧依靠地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赋予的权限,深入了解情况,着力发现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不断推进大兴安岭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当前,大兴安岭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统筹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支持、配合地委的工作,做到以巡视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巡视监督与推动工作的“两不误”、“两促进”。
郭力强调,巡视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是通过严格监督,抓早抓小,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使我们党的肌体更加健康,同时,对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避免小错酿成大错,甚至犯罪,这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真爱和大爱,是对干部真正的关心和保护。希望地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巡视监督,主动协助配合;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协助巡视组开展工作,讲实情、说真话,本着对组织、对干部、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向巡视组反映问题、介绍情况,帮助研究提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意见建议。巡视组也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干部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切实维护被巡视单位的团结和稳定。
肖建春在发言中说,此次省委巡视组对我区工作进行巡视,既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检查,更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帮助,必将为我们改进工作、加快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我们一定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对巡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迎接省委巡视组的检查指导,确保巡视工作取得实效。
肖建春指出,这次省委的巡视监督,为我们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汇报机会和改进工作的机会,我们一定把配合巡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巡视组的要求,精心组织安排,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巡视组顺利开展工作。
肖建春指出,要把此次巡视工作作为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自我提高的机会,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机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诚恳接受监督,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逐项查找原因,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扎实推进阳光整改,把整改工作置于巡视组和广大群众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及时报告和通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样样有成效。
肖建春表示,要把这次巡视工作作为一次政治“体检”,把落实巡视意见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使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的精神面貌有新变化、工作作风有新改进、廉洁自律意识有新增强,推动全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决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和全区人民的殷切期望。
省委巡视办副主任吕秀军在会上介绍了开展巡视工作的相关情况。
会上还对地区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副地级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在加的地区几大班子成员和副地级领导干部,县(区、局)党政主要领导,地林直、中省直单位主要领导,地纪委和地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