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德子女 陈炳德儿子和南大碎尸案 “南大碎尸案”过追诉期引关注

2017-06-28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按照规定,在人民检察院陈炳德和南大碎尸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按照规定,在人民检察院陈炳德和南大碎尸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南大碎尸案"再度引发热议,公安部刑侦局表示追查到底。

公安部有关人士黎介寿南大碎尸案指出,追诉期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案是公安机关已在侦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绝不放弃。20年前轰动一时的"南大碎尸案"再次回归舆论视线。

案件是否已过追诉时效

值得注意的是,这篇网络热传的文章南大碎尸案2008年破了,除了回顾了案发事实,还列举刑法条文指出,"南大碎尸案"已达20年,经过该期限的犯罪将不再追诉。北青报柳州莫菁门种子记者查询发现,追诉时效是指按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其中,法定最高刑柳岩短裙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其追诉时效期限为20年。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南大碎尸案瑠川莉娜高清迅雷种子又称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

媒体留园网cool18援引江苏省公安厅有关人士的话指出,一起命案发生后,杀人凶手将尸体隐匿,没人报案,公安机关也不知有凶案的发生,因而没立案,这种情形才适用20年追诉时效。

"南大碎尸案"是这些年来影响巨大的命案之一,公安机关当时就已立案侦查,虽然20年过去了案件也没有侦破,可并不意味着该案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进行了大规模搜查,并成立了专案组进驻南京大学,但至今凶手仍未落网。

网上很多人怀疑96年119南大女生碎尸案跟南京军区总院某医生有关,在讲述怀疑他与此案有关的疑点前,先介绍一下该医生的大概背景,男,山东人,1965年生人,现任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普通外科副主任,16岁考入第二军医大学军医系,1990年,该医生师从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全军普通外科研究所某导师,该导师给他定位在小肠移植领域,这也是他迄今的专业方向。

疑点1:碎尸的目的可能是掩盖剖腹取肠的事实。而96年1月19日正是该医生以及其导师所做的全国第2例小肠移植手术,手术意义重大,该导师并于96年获院士头衔。

疑点2:死者是个刚入学4个月的成教大学生,当初的描述是她平铺好了被子在晚饭后出了宿舍就此失踪,有人推测她是准备一夜不归才平铺的被子,但是1月的南京,非常冷,死者铺好被子更有可能是准备回来后不惊动室友而入睡;

并且如果她准备彻夜不归,选择的应该是将被子叠好,因为可能她不能及时在第二天宿舍查卫生之前回来,如果她室友不替她叠被子,很可能她们宿舍的卫生会扣分,所以如果她有彻夜不归的打算,被子更可能是叠好的。所以说明她当晚是想回来的。

疑点3:很多信息都说死者是个比较谨慎的人,她能跟着走的一定是她觉得可以信任的,反观该医生,1965年生人,96年31岁,相貌文静比较容易接近,直到现在还有女孩在微博上示爱,他当时又是南京第二军医院的讲师,如果事先两人认识,死者很有可能跟着他而没有产生怀疑。他有可能说要带她参观他的实验室之类的借口让死者不起疑心。

疑点4:该医生94年作为其导师的助手参与了亚洲第1例小肠移植,在这之前他也一直从事小肠移植研究,不过都是在动物身上做的,这个课题是该导师给他定的研究方向。从16岁开始,该医生就一心扑在研究上,连1993年冬天他母亲去世他都没有回去见最后一面,而是泡在实验室里的;

可以说他有一种对科研的狂热,有了94年第1例手术的经验,虽然第1例手术使用的是尸肠,受体一共存活了310天,他很可能认为如果这次第2例的手术使用活体肠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大,所以不想错过机会,而且他当时31岁,正值事业上升期;

当时他是负责找肠源的,如果找不到合适的肠源可以想象他会有多大的压力,而且受体也迫切需要供肠来完成移植手术。如果他是为了使这个意义重大的手术如期顺利进行而杀了被害者而取其肠是绝对有动机的。

疑点5:很可能死者并非如法医所说是1月14日死的,因为供体需要做清肠等准备工作,而且供肠不能在受体接受手术之前太早取出,因为会有热缺血的问题,所以很可能死者是1月18号死的。从1月10号失踪到1月18号被取肠,死者有足够时间被用为供体做准备。

疑点6:96年这个手术意义很大,但是在网上的医疗文献却没有什么对这个手术的报道,有一篇题为《小肠移植术后免疫抑制治疗的随访与监测》的文献讲述了南军总院对小肠移植方面从1994年到2009年的研究,作者包括该医生和其导师;

文章干脆把研究第一阶段定为1994-1995,然后第二阶段定为2003-2006,其中完全跳过了1996年的手术,而且这篇文章里面有数理统计的内容,众所周知数据越多,统计结果才越接近准确,但是96年这么重大的手术为什么在报告里连提都没提呢?

还有少数其他报道里仅寥寥一句96年做了第2例人体小肠移植手术就一笔带过该手术,并且说此手术用的肠源是尸肠,如果头一天杀了死者取了肠子,也可以称为尸肠。在另一篇97年的英文报导里,虽然对这个手术还是一笔带过,但是里面写着96年的这个手术用的是全小肠,也就是供体必须死,才能取其全小肠。

在网上的对该医生的人物介绍里奇怪的是也没有写他参与了这个96年的手术,但是他之前之后都是一直跟着该导师致力于此方面研究的,没有理由不相信他没有参加这个意义重大,尤其又是他的课题的,以及他导师是主刀的手术。为什么对这个手术尽量隐瞒不报,只有一个原因,因为这个手术的真相希望被掩盖,因为无法对供体做出说明。

疑点7:据报道,尸块切得很整齐,而且内脏也是单独包着的,然后肠子叠得很整齐,这里不清楚是大肠还是小肠,因为大肠长约1.5米也是可以叠的,而且如果有小肠的话,也不一定是死者的,可能放了一段别人的小肠用作障眼法。

但是通过凶手对尸体的精心处理,可以看出凶手是有条不紊的做的这些事,什么样的人有这样的素质,军医绝对有这个特性。看到的信息是头和内脏等被煮过,很可能凶手是为了掩盖死者的具体死亡日期,造成加速腐化的假象,使人误认为死者死亡在较早日期,而不是手术前一天,也就是1月18号。

疑点8:案发时,该医生当时31岁,绝对是有体力制服一个18-19岁的少女的。

疑点9:为什么选择抛尸,很有可能是该医生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可能上面的人知道他取活体供肠要拿他示问,他抛尸是为了以此要挟上面的人不要告发他,因为上面的人也确实已经用了他提供的供肠得到了荣誉,如果告发他,他就来个鱼死网破。在那个时候即便现在小肠移植都是为数不多的手术,为了某个团队的荣誉,为了医学突破以及和国际接轨的目标,如果真做出了活体取供肠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的。

综上所述,该医生,有动机,有能力,有条件,有场所,完成杀人碎尸抛尸的行为,希望警方予以调查。网友也不希望这样的事情真有发生,但是所有的信息都归总到该医生,如果经过警方调查并无此事,也算给网友,给死者一个交代,网友并没有恶意诬蔑该医生的动机,可谓清者自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