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伏在警局的艺术家Arnold Odermatt【组图】
Q:瑞士的每一个警察都很会拍照吗,还是只有你是这样?
A:1948年,在我刚进入警察局的时候,我周围的人都不知道摄影为何物,而我其实从10岁就开始接触摄影了。去警察局上班的第一天,我就问上司,是否能够允许我去拍摄交通事故的现场。在当时,交通部门还都是以用铅笔按比例描绘下来的方法来记录交通事故的。然而,我却被告知禁止拍摄。法律部门的上司试图让我明白,照片是可以被人为操控的,比如拼接,因此照片根本不具有作为证据的效力。不过我还是拍了不少照片,我把厨房当暗房,并且大胆地把这些照片附在我的例行报告中。很快,照片终于被证实是有助于法官判定现场情形的有力手段。
Q:你最初的职业是警察还是摄影师?
A:我最初的职业是面包匠及甜品师傅。那时我有很多机会对蛋糕进行创意设计,所以我一度认为自己是个艺术家了。遗憾的是由于健康原因,我不得不放弃了这份美差,这才去做了一名警察。
Q:你在什么时候拍摄了人生中的第一张照片?
A:在1936年吧,我们家有十个兄弟姐妹。我们想拍一张合影,我想跟大家一起出现在那张合影里,可是当时的照相机还没有自动触发快门的功能。所以我自己做了一根绳子,用来触发相机快门。
Q:你的摄影风格是否受到过什么人的影响?
A:Werner Bischof,一个传奇的瑞士摄影家,1951年我作为印度总理尼赫鲁的贴身保镖时认识了他。
Q:在摄影中,你是遵循自己的审美标准还是纯粹遵循职业目的进行拍摄?如果是前者,你和其他同样因工作原因需要而拍照的警察相比,有何区别?
A:我必须把照片拍得能够让法官对现场全貌有一个准确而清晰的了解,不久我就发现,站在警车车顶上往下拍是最好的选择。如果说到打光技术和拍摄地点的话,我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先驱,比如在汽车车顶拍摄,以及使用拍摄夜晚和雨天大景深的闪光灯。完成工作之后,我总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另外再拍摄一张照片,作为我的日记本照片。后来我也辅导了一些只负责拍摄工作照片的同事,而他们也会帮助我完成我的“怪癖”,去拍摄其他一些特别的照片。
Q:你更愿意做一个警察还是摄影师?
A:警察这个职业对我来说已经非常有趣,而摄影师这个职业则让我的人生变得更加精彩了。
Q:你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到达事发现场?你负责的的辖区有多大?
A:一开始我骑自行车,所以非常慢,后来当然是开车了。我们辖区不大,所以不论到哪里,距离都不是很远,最多半小时就到了。
Q:你的同事们喜欢被拍吗?
A:有,有时是拍着玩,也有出于工作需要的。他们很喜欢,特别是我还给他们的小孩、宠物以及汽车拍照。
Q:你为警队拍摄了不少宣传照片,你是反映警队真实的状态,还是会尽可能地向公众传达一个正面的警队印象?
A:当时我们的人员有点青黄不接,我拍照的出发点就是让年轻人看到我们穿着帅气的制服,使用精良的装备工作时的样子,使更多年轻人愿意投身警队。我还一直坚持让同事们在拍摄前去理发呢。
Q:退休后,你成为了一名艺术家。在当时是否想过,你将来有一天会成为知名摄影师或艺术家吗?
A:从来没有,我做梦都没想到。几十年来我都非常的高兴,有那么多的人关注我的照片。
Q:你的照片曾在尼得瓦登展出过吗?
A:还没有,在尼得瓦登至今还没展出过我的照片。但除此之外几乎在全世界都可以见到,我估计中国都比尼得瓦登快了一步吧。
Q:在你的影集 《在岗上》(On Duty)之后,你又发表了新影集 《下岗后》(Off Duty),这是怎样的一本书?
A:这本书写的是我永久地卸下制服,关闭无线电对讲机之后的普通百姓生活,记录了一些从1947年到1975年间,我自己的家庭生活。
Q:你目前的生活是怎样的?
A:75岁前,我一直过着紧张而有趣的警察生活。75岁后呢,我过着紧张而有趣的艺术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