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原副市长被双开 涉嫌两宗罪案
经查,谭栖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妻收受巨额贿赂。
谭栖伟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谭栖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个人简历:
谭栖伟,男,土家族,1954年8月生,重庆石柱人,市委党校研究生,1973年3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03—1975.06 四川省石柱县灯盏公社五大队知青、大队民兵连副连长、党支部副书记、公社团委副书记
1975.06—1977.05 四川省石柱县洗新公社、马武区区公所文书
1977.05—1980.08 四川省石柱县石流、双庆公社党委书记
1980.08—1981.07 四川省石柱县马武坝区委副书记、区长
1981.07—1985.07 四川省石柱县马武坝区委书记(其间:1983.09—1985.07四川省委第二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大专班脱产学习)
1985.07—1989.09 四川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
1989.09—1991.11 四川省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书记
1991.11—1993.09 四川省黔江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3.09—1997.03 四川省黔江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1997.03—1997.06 四川省重庆市南岸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7.06—2001.12 重庆市南岸区委副书记、区长(1996.09—1999.07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班区域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1.12—2006.03 重庆市南岸区委书记
2006.03—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6.07兼市委移民工委书记
2014年4月,谭栖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5月,谭栖伟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二届、三届市委委员,市一次、二次、三次党代会代表,市一届、二届、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