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平称蒋胜男致延迟开庭 撒谎歪曲事实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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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王小平声明 诉讼请求(调整) 正式诉状4月28日才收到 <芈月传>播出结束已近4个月,编剧署名权之争却再起波澜.4月25日下午,编剧王小平发表长文<蒋胜男,你要还我一个清白!>将发酵数月的<芈月传>编剧署名权之争案再度推上舆论之巅.4月27日晚间,蒋胜男在微博发表了一份"关于<芈月传>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律师声明",对王小平所提出的"蒋胜男一方突然要求更改诉讼请求,迫使该案延迟开庭"等质疑做出了说明.4月28日晚,王小平通

王小平声明

诉讼请求(调整)

正式诉状4月28日才收到

《芈月传》播出结束已近4个月,编剧署名权之争却再起波澜。4月25日下午,编剧王小平发表长文《蒋胜男,你要还我一个清白!》将发酵数月的《芈月传》编剧署名权之争案再度推上舆论之巅。4月27日晚间,蒋胜男在微博发表了一份“关于《芈月传》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律师声明”,对王小平所提出的“蒋胜男一方突然要求更改诉讼请求,迫使该案延迟开庭”等质疑做出了说明。4月28日晚,王小平通过微博回应,称蒋胜男撒谎,混淆黑白歪曲事实。

4月28日晚,编剧王小平通过微博斥责蒋胜男撒谎,称:“我曾一直期盼4月25日,一个声张正义的日子。但是,这个日子不仅被人用不光彩的手段抹去了,而且被他们利用进一步混淆黑白歪曲事实。我方曾用律师函的方式向法庭提出,即使对方更改诉讼请求,我们不需要答辩期,更不同意推迟开庭日期。蒋胜男一方昨晚突然发声明对外散布,说推迟庭审,是我方的请求。更为令人气愤的是,我的律师在4个小时前,刚刚通过邮件收到了对方的正式‘诉讼状’。当今的社会,谎话比真话的声音要大,说谎人比说真话的人要心安理得,这正常吗?”

王小平声明中称,原告蒋胜男诉被告王小平、花儿影视公司侵害著作权侵权一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16年3月30日送达开庭传票,定于2016年4月25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网络直播)。被告方认真准备案件材料,已做好开庭准备。2016年4月18日,律师收到法院通知,告知原告蒋胜男拟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并发送原告《律师声明》诉讼请求所指“细化和明确”调整稿,4月22日,再接到法院发送电子版初稿,截止到2016年4月28日下午16:00,被告方才接到法院邮寄的原告正式诉状。

据悉,4月25日下午,编剧王小平发表长文《蒋胜男,你要还我一个清白!》,将发酵数月的《芈月传》编剧署名权之争案再度推上舆论之巅。4月28日晚间,蒋胜男在微博发表了一份“关于《芈月传》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律师声明”,对王小平所提出的“蒋胜男一方突然要求更改诉讼请求,迫使该案延迟开庭”等质疑做出了说明。声明的最后,还直接点名了“编剧王小平”的微博账号,称其公开发布的部分言论已经涉嫌构成侵害蒋胜男女士名誉权的行为,“蒋胜男女士将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侵权行为者的侵权责任。”随后,乐视花儿影视公司代理律师对蒋胜男发布的律师声明做出了回应,称不符合事实。(我是弥尔) 小编继续为你推荐其他劲爆内容剧红是非多 《芈月传》3起官司梳理回顾

《芈月传》海报

《芈月传》剧照

现象级大剧《芈月传》自开播以来,围绕其产生的争议以及官司便没有停歇。4月18日,该剧同名小说违约出版发行案进行了二审宣判,之后的4月25日,关于该剧的署名权诉讼也即将开庭。另外,王小平日前又对蒋胜男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截止到现在,关于《芈月传》的官司已有三起。

2015年11月10日,《芈月传》小说作者蒋胜男在贴出“关于《芈月传》小说及电视剧著作权纠纷说明”的长微博,指责电视剧《芈月传》片方剥夺自己著作权,不承认电视剧是根据小说改编,将只“提出过寥寥几点审稿意见”的王小平宣传成“总编剧”。据此,蒋胜男将《芈月传》的出品公司花儿影视诉至法院。

该微博发出时,电视剧《芈月传》即将开播,蒋胜男的言论迅速在网络上引起很大反响。之后,花儿影视作出回应,并曝光了之前与蒋胜男签订的合约、补充协议,表明片方并未有违反合同的行为。花儿影视同时还将双方的剧本提交给了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进行专家比对,该案件即将于4月25日在温州鹿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就在蒋胜男发出长微博不久,花儿影视又将蒋胜男诉至朝阳法院,称其提前出版小说违约。花儿影视公司通过其官方微博公开表示,根据双方约定,电视剧《芈月传》原创编剧蒋胜男不得先于电视剧《芈月传》首播时间提前出版发行小说《芈月传》,但自2015年8月起,蒋胜男通过浙江文艺出版社就已陆续出版发行《芈月传》小说,截止花儿影视起诉时已出版发行至第4册。

2015年11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就蒋胜男提前出版《芈月传》小说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于11月24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蒋胜男违约,判令立即停止同名小说的出版发行,但对此结果蒋胜男不服,并提起上诉。

2016年4月18日,该案二审终审,花儿影视通过官方微博宣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全部事实的认定,确认了蒋胜男的违约行为。但随后,蒋胜男工作室官方微博却贴出判决书原件,称法院撤销原一审判决,驳回东阳花儿影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各执一词,令外界十分迷惑。

随后致电花儿影视相关负责人寻求解释,对方称当时的合同规定的是蒋胜男不得在《芈月传》播出前出版小说,但现在《芈月传》已经播完了,所以没办法再要求她停止出版,但这只是在显示结果里驳回一审的诉讼请求,蒋胜男在法律意义上仍然是违约的。对方同时表示,公司可能之后还会对这个案子进行追诉,“因为目前只是宣判,并没有实质意义的惩罚。”

第三起案件是王小平个人对蒋胜男提起的诉讼。4月15日,王小平发微博表示,因为《芈月传》电视剧剧本的创作,蒋胜男在网络上散布了大量不实之词,自己被攻击得遍体鳞伤。针对蒋胜男的“污蔑和攻击”,王小平已于日前在北京东城区法院正式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名誉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