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王思聪最爱的男人,也是美国版梁朝伟
十个男神九个gay,还有一个是深柜。
who tm cares?
谁让他是王校长最喜欢的演员。
--喏,凯文·史派西。
说到史叔,我只能用一个字形容--屌!
豆瓣影人页面上,有17部电影超过8分,还有两部7.9分被低估的神作。
这其中并不包括全程高能的9分神作《纸牌屋》。
有人说,他是美国梁朝伟。
可以演奇葩(K星异客),演政客(纸牌屋,选票风波),演奸细(非常嫌疑犯),可以演中年男人(美国丽人),演奸商(大亨游戏),演有奉献精神的老师(大卫戈尔)……
貌似除了十七八岁的小鲜肉因为皱纹原因无法演出外,好像没什么角色是他拿不下来的。
而这,都要得益于他的认真专注与敬业。
年少时,因母亲是伦敦狄更斯社团成员的缘故,史叔经常会去"隔壁"的老维克剧院看戏剧。
也就是从那时起,史叔爱上了演戏。
初一那年,班级组织去看《朱诺与孔雀》的制作,Sean O'Casey编剧,Jack Lemmon主演的作品。
在影院,史叔遇到了他一生的恩师,Jack Lemmon。
历史上第一位集戛纳、柏林、威尼斯三大电影节和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的演员
最后一个环节,提问环节--
于是,高中毕业后的史叔,考上了茱莉亚学院(世界上最为著名的专业音乐院校之一)。
后来的故事,史叔在某次演讲中曾说道,因为受不了学校的形式化教学系统而选择了退学。
摇身变成某剧院仓库的打杂工。
乐观如他,他说打杂工的生活能学到很多东西:结识导演演员,免费观看演员们排练,偶尔还能做个替演。
就这样,他变成了一个不知名的小演员。
直到某天,他听说名导Jonathan Miller要来招演员,而此剧的主演正是曾激励过他的Jack Lemmon。
当然,他这样的小演员必然是没有机会见到他们的。
于是他绞尽脑汁想尽一切办法,不料想最后却被一个狗屎运砸中了--
邻座打瞌睡的女士包里的邀请函掉了出来。
而这封邀请函,正是能见到Jonathan Miller和Jack Lemmon的唯一机会。
他思忖再三,最终还是拿走了这封邀请函。
幸运的是,后来他不仅见到了他们,得到了试镜的机会,还成功拿下了剧中的角色。
剧中,史叔饰演Jack Lemmon的儿子。
演完后,Jack Lemmon扶着他的肩膀说:"你知道吗?我从未想过能找到这个不肖子,但你就是他。"
但更多人,更加在意这封被"偷"来的邀请函。
记得《后会无期》中说,小孩子才分对错,成年人只看利弊。
孰是孰非,自行理解。
是的,演《七宗罪》时,他曾和导演据理力争,不要把自己的名字放在片头,只为保持电影的可看性。
是的,百度百科上关于史叔个人生活的内容简直少的可怜。
但是关于父母和恩师,他却从未缄口不言。
2004年,史叔的父母与恩师都已去世,他发表了一篇名为《奉献一生》的文章。
我年轻的时候就想当个演员--父母从一开始就给我绝对的支持。他们从不说,"你得学点儿别的作后备。"
相反,他们说,"太棒了。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
父母的支持,给予了史叔更多的信心。
后来史叔和Jack Lemmon成为挚友,很多事情也正是从那时起,有了转变。
史叔说,在Jack Lemmon的整个演艺生涯中,他会时不时的回到剧场。
他总是对史叔说:"如果你成功了,记得扶掖一下后进。"
"他让我懂得了世上最让人满足的事之一是帮助他人学习做好他们的工作。我觉得这很重要,事情本该如此。"
所以现在的史叔,依然坚守在老维克。
不在乎功名利禄,不在乎发际线。
网友乃至外媒都曾对史叔的发际线表示深深的担忧,或许他们并未听过--
智慧的脑袋都是不长毛的。
而关于长相与皱纹,我始终都认为--
男人满脸胡茬才叫性感。
此胡茬非彼胡茬,而是当你肚子里有墨水嘴巴上有文采时,才得以称之为男神。
而并非,张口闭口我爱你的小鲜肉。
艾美奖主持片段
其实啊,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怪癖。
但是为了保持正常,符合世界的眼光,我们克服了这些怪癖。
因此,也毁掉了我们的异禀。
所以,就算史叔是深柜,那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