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叶中宪法学笔记 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
荆楚网消息(记者 裴斌 实习生 黄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叶中接受了荆楚网记者专访。
荆楚网:以前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现在成为“国家宪法日”,从“全国法制宣传日”到“国家宪法日”有什么更深刻的内涵,将会带来哪些新变化?
周叶中:依法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设立国家宪法日主要是为了突出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统帅地位,对于全国人民认识了解宪法,增强法治精神、公民意识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增强我国治国理政也有重要意义。
荆楚网: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诸多亮点之一。为什么要设立这项制度?有什么样的意义?
周叶中:农村有个说法“村看村,户看户,老百姓看干部”,国家一线公职人员如果能够自觉遵守宪法,会对其他老百姓产生积极示范作用。宪法宣誓制度一方面是让国家公职人员认识到权利来源于宪法;另一方面也明确权利了的边界,让权力在法制轨道上,法律框架内运行。
荆楚网:现在社会上或多或少还存在着“信关系、信上访、不信法”的问题,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每一个中国人对于宪法的信仰建立起来了吗?对于宪法的信任建立起来了吗?
周叶中:“信关系、信上访、不信法”的现象不仅存在,而且有些地方还比较普遍。一方面我们真正推进法制建设的时间才30多年,老百姓长期形成的传统习惯,在短时间内根除确实有难度;另一方面,现在的法治实践中确实存在一些不足,所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特别强调要完善和健全宪法监督机制。此外,大家都知道宪法,但是对宪法的信任和信仰还远远没有形成,要让每一个中国人树立起对宪法的信任和信仰,还有很多扎实的工作要做。
荆楚网: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对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怎样的一步?有怎样的意义?
周叶中: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对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着重要的意义,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一个行动纲领,行动指南,针对中国的现实状况,告诉我们该怎么做。设立国家宪法日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实实在在的举措。正因如此,今天(12月4日)全国上下都在关注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这会对我国推进依法治国会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