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刘艳红 东南大学法学院刘艳红教授精彩讲座成功举行

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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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下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刘艳红教授来我校为大家讲解了“民法总则的实施对刑法的影响”的专题讲座。讲座于泉山校区17号楼100B举行,法学院老师、学生参加了这次讲座,院长菅从进教授主持讲座。

刘红艳教授首先对民法总则进行了理性的批判,具体为以下两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应该写在民法总则中、名誉权保护都应该一视同仁,不应仅仅关注英烈的名誉保护。讲座主要围绕民法总则的颁布对刑法学者有什么影响、对刑法典整个走向,包括立法的实施有什么影响展开。

刘教授认为民法和刑法二者之间的交融交叉会开创一个新的领域,而民法总则的颁布就是契机。对此,刘教授认为民法总则的实施对刑法的影响有如下七点:第一,民总在基本原则中增加了绿色原则,势必会影响刑法环境犯罪的刑事立法和打击方向。

纯生态主义的立法方向是不现实的,后患会无穷无尽。刘教授主张以生态为中心,以法益为补充的相互结合的中心来立法。第二,民总对胎儿利益的保护会影响到刑法对胎儿生命健康法益的保护。

第三,民总完善会影响到刑法相关罪名的立法,主要是对未成年人的立法,如遗弃罪会受到冲击。具体面临的困境有:刑法要不要解释把遗弃罪扩大,要不要和民法对接,以及精神抚养是否重要。

第四,在男女保护是否平等的问题上,刑法和民法怎么对接。第五,民总对法人制度的完善可能会影响刑法单位犯罪的认定。第六,民总解决了刑法中盗窃虚拟财产是否定盗窃罪的难题。第七,民总下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会影响到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的修改。刘红艳教授言辞犀利,一针见血,结合具体案例和社会热点分析问题,通俗易懂,新颖有趣,风趣幽默,让同学们在欢声笑语的氛围里受益匪浅。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明白了民法总则的颁布不仅仅会影响到民法研究领域本身,更是与整个法律体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不管法律如何变化,作为一个法律人都应该勇敢地发声,为国家法律事业的建设承担责任。拥有独立人格,具有人文主义关怀是优秀法律人不可缺失的优良心性和健全心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