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被判6个月 告诉你为何李代沫比他判得重
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今日在北京开审。房祖名于法庭上认罪,并承认四度容留他人吸毒。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即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此前涉毒的不少明星大多只是自己吸食,被判以行政拘留。与房祖名案件类似的是李代沫,也是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而张默同样是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目前尚未宣判。
房祖名案今天早上开审。在庭审现场,记者并未看到房祖名父母成龙和林凤娇的身影。早前接受采访时,成龙曾表示,他嘱咐过律师,不要试图缩短房祖名的刑期,“因为他是成龙的儿子,因为他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如果房祖名坐一个礼拜就出来,大家会怎么看成龙和房祖名?我们是名人,更要按照法律做事。”他表示儿子入狱后,自己从来动用过关系为其开脱。
虽然已经被羁押将近五个月的时间,但当房祖名被法警带入现场时,记者看到房祖名没有明显的憔悴神色,精神状态还算不错。
在房祖名进入法庭之后,他主动承认了犯罪事实。当审判员问他:“如果认罪你将承担法律后果,你考虑清楚了么?”他回答:“是的,我考虑清楚了。”
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孙某有吸毒嫌疑。民警于当日23时许,在某足疗店内将孙某抓获,并将与其同行的房祖名、柯震东以及李某某等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法庭上,房祖名谈及吸毒当天,他称和柯家凯(柯震东)等人一起被抓。被抓两小时后,房祖名在派出所中交代家中有大麻,“我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我就给他们资料,是我自己交代的,(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处理大麻,想交给国家。”
此外,房祖名还表示,他总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其中和明星柯震东3次,“2012年中旬一次,2014年7月一次,8月13日一次,都在家里房间和洗手间。”还有1次是容留女星李晓楠(即英皇女艺人洛诗)吸毒,时间是2014年8月14日,地点为家里的洗手间。而据他供述,毒品都由助理孙某帮他购买。对于在内地吸食大麻,他表示知道这是违法的。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也表达了公诉意见:房祖名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同时应认定为自首,建议减轻处罚。不过,公诉人也指出被告人作为公众人物,和普通人相比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迷途知返,树立阳光健康的形象。
而房祖名的辩护人则认为,房祖名有自首情节,且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好,建议从轻处罚。
在庭上,房祖名本人也做了最后陈述:“我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回到社会后,我绝对不会再犯,因为我让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宽恕和原谅,我希望在今后用我的行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
最终,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审理,法庭也当庭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柯震东因涉嫌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住所内搜到100多克大麻,二人对吸食毒品大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