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320人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201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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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通讯员 陈晓欢 叶旭通 李茜 记者 李娜  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讯员 陈晓欢 叶旭通 李茜 记者 李娜

  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今后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将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

  昨天,金华市两级法院经排查确认,通过最高院网站首批录入了320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六类情形将会“上榜”

  “首批录入的信息中,未履行标的有大也有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处的工作人员说,“最小标的也就一两万元,但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这类人都将榜上有名。”

  从9月份开始,金华市两级法院按照《规定》标准全面排查未结执行案件,将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分批逐级上报至最高院,经过最高院审核确认反馈后,统一作出认定并制作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

  《规定》明确了6种将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被执行人:

  1.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老赖”信息将对社会公开

  婺城法院在执行一民间借贷纠纷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吕某逃避债务下落不明,法院最终将其失信的信息通过本地的电视台进行曝光。名单曝光后一周左右,吕某就主动联系法院,说自己的亲戚朋友在电视中看到了曝光内容,很丢脸,他现在愿意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吕某偿还了债务。

  在《规定》实行前,金华法院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执行工作外网等渠道曝光全市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借助社会舆论压力,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

  10月1日《规定》开始实行后,这一舆论压力更大了,甚至会产生全国范围的影响。因为录入最高院失信名单库的“老赖”信息将对全社会公开。社会公众只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其他相关信息就可以在相关网络端口进行搜索,个人的诚信度一目了然。

  以后老赖连飞机都可能没得坐

  作为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的存在,可能对个人的工作、生活产生有形或无形的不利影响,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和商业信誉产生重大影响。

  周某因侵害广州某公司商标权被起诉,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周某赔偿两万元。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七月份,原告向金华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该执行案件刚一立案,被执行人周某就急急忙忙到法院,表示愿意支付执行款。原来周某正计划投资一项目,亟须向银行申请贷款,因了解到金华各商业银行放贷前须先登录信用平台查询申请贷款人有无失信记录,周某担心存在不良记录而遭银行拒贷,所以主动偿还债务。

  本次实行的《规定》第六条中明确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与社会征信系统挂钩,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等等惩治措施。

  据了解,目前金华市两级法院已经依托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实现执行信息与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融征信系统、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的有效对接,实时报送全市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并根据执行情况及时更新。

  同时金华市中院还将与国土、工商等部门建立网上点对点查控平台,协助省高院与金华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建立了网上点对点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机制,今年又协助省高院与义乌市民用航空器管理局签署协作纪要,就依法协助法院对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禁止乘坐飞机的事项做了规定,未来老赖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