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签证违规属实 被台列为管制对象觉得很无辜
FACE妆点娱乐讯 北京时间5月4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大陆艺人鹿晗来台录制综艺节目《我去上学啦》,被检举拿的是“自由行”观光签证,因有触犯法规的疑虑,导致节目临时取消录制。虽然节目组在3日发表声明,宣称“移民署已明确回复‘非法打工’不成立”,但据悉他违规属实,若确定被惩处,最重可能5年内无法再来台,2年后可申请短期专业交流。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移民署”在3日的记者会上称,鹿晗此次来台是持自由行观光签注,结果被检举在台拍摄节目,因为尚无法确定鹿晗是否领有台湾相关公司的薪水,所以只能认定他“来台从事的活动,与申请许可目的不符”。当天下午,“移民署”又称,调查后确定鹿晗是申请观光签注赴台,他将被列为管制对象,未来5年都不能再来台湾,但两年后可申请来台工作。据剧组人员转述,鹿晗签注是透过大陆旅行社办理,但旅行社弄错来台事由,应该申请“专业短期签注”。鹿晗本人也觉得很无辜。
《我去上学啦》节目组在3日下午发表声明,宣称“鹿晗赴台非法打工”的新闻报导与事实不符:“移民署已明确回复‘非法打工’不成立,我们保留追究相关媒体不实报导的权利。”不过,“移民署”公关及新闻科科长徐健麟稍晚表示,节目声明中所指“非法打工不成立”,指的是“非法打工”此名词上的错误:“在两岸关系条例中,我们不会用‘非法打工’这个词,大陆也不会用打工这2字。”推测节目之所以这样声明,应该是为了保护艺人,“但他们来台确实与目的不符,就是违反规定。”
据报导,鹿晗被检举拿的是“自由行”旅游观光签证,而非“专业人士来台工作许可证”,来台拍摄节目确实与申请目的不符,触犯《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媒体询问徐健麟,对方证实已经与剧组接洽,但目前尚未确认惩处,还需经过1到2周的行政程序才能得知,依法规判断,鹿晗如果遭到列管,最长可限制5年内不得持观光签证入境,但2年后可申请短期专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