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军公示 李红军:谨防提拔官员财产公示沦为“官场道具”
昨日,江苏省淮安市纪委网站上《关于同步公示拟提拔干部财产的暂行办法》披露,明确8月1日起,将实施拟任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公示内容会记入干部廉政信用档案,不申报或隐瞒重大财产的拟任干部将被取消任职资格。这一消息,引起国内各大媒体关注,并赢得网民一片掌声。(新华网7月17日)
据了解,淮安市《关于同步公示拟提拔干部财产的暂行办法》系该市纪委与组织部于2012年7月10日联合颁布的,并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之前已得到该市常委会集体研究通过。该办法规定,公示对象是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拟提拔的乡(科)级以上干部。
公示财产的范围包括:房产、车辆、投资、存款、债务等五类财产情况。其中,住房方面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的位置、面积和房产性质。车辆方面,包括购置时间和价格。投资情况方面包括投资或持有的有价证券、股票、基金等金融理财产品本金或市值、账户余额等。另外,干部本人的存款和借款等内容也包括在内……
提拔干部不再看档案,而是更多地涉及个人的经济生活,将个人及家庭经济情况公之于众,这较之过去的财产不公开无疑是一种进步。然而,公众更担心的是这种提拔官员的财产公示最终会沦为一种"官场道具",变得毫无意义。
其实,公布提拔官员个人财产并不难,难的是"货真价实"的据实相报。如果对提拔官员的个人财产公示来个"照葫芦画瓢",个人报啥就公示啥,就很容易走入形式主义的误区。有些官员的个人财产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比如房产、轿车等,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都摆在那儿,但是,官员们所拥有的个人隐形资产公众很难掌握,比如股票、存款等,公众难以掌握,这就要求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了解,不能只听提拔人的一面之词。
有些官员善于伪装,平日里他们吃粗茶淡饭,穿粗布缭衣,上班骑自行车,甚至徒步,可攫取不义之财则是"办法多多",面对这样一个个"硕鼠",需要借助多方的"考察力"。
要防止官员提拔财产公示不再沦为"官场道具",需要广泛地听取民意。有道是:群众的眼睛是亮的。有些官员尽管平时伪装巧妙,可总有一些蛛丝马迹,发动群众进行监督,让群众参与其中,无疑能掌握更多的"第一手资料",这就为公示官员财产的真实性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此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防止官员的"官官相护"问题。有些人平时善于走上层路线,如果提拔干部的掌控权掌握在一些心术不正之人手里,就很有可能让提拔干部的材料"失真"。我们常说,要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这就是说,组织部门干部作风如何,对确保选拔干部的公正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组织部门作风不正,群众反映的问题则可能遭遇"肠梗阻",甚至"变味",这就很难保证公示材料的准确性。
这些年我们国家反腐措施不少,可真正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常常会"走形变调",以遏制公款款吃喝为例,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可到现在仍然解决不了,成了名副其实的"社会痼疾",以至于闹出了"36个公章管不住一张嘴巴"的新闻。我们的制度设计究竟有多大的公信力?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在提拔干部公示财产时如何避免走过场,走形式,仍然是等待破解的社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