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前到处是恋爱饥渴的小青年
“恋爱饥渴症”
关于情人节的信息已经在网络上蔓延起来。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他们在通过QQ聊天和某些论坛的帖子中看到,现在在网上有大量的青年单身男女已经开始寻找“情人节”临时伴侣了。记者就此进行调查。
百条回复争当临时男友
“临时找个女朋友陪我过节,身高1.65米以上,AA制……”“我是家的独生女,父母一直希望我能有一个男朋友,希望在情人节那天找到一位临时男朋友……”记者在登录某网站的论坛
之后发现,在网友们所发的帖子中,此类征寻情人节临时情人的帖子不占少数。其中一条名为“2?14聘请临时男友一名”的帖子,仅三个小时就得到了130多条回复。
记者在与他们的聊天中了解到,征友者为表示态度的认真,居然列出一份《招聘临时男友合同协议书》,愿意在“规章制度”约束下过情人节。这份临时合同还定得颇为仔细,譬如规定合同期间,男女双方要保证相互的安全和隐私不受影响;在相互交往期间,男女双方都不得向对方索要任何贵重的实物性物质;合同期满,临时男女朋友关系立即解除。记者发现,征友者大都以在校大学生或刚刚参加工作的“白领”的身份征寻伴侣,男征女,也有女征男。
市民面对“征友”疑惑
大学生小杨告诉记者,这种网络征寻临时伴侣的形式很新颖,他平时上网与网友聊天时也经常会收到一些网友直接或转发给自己的相关信息,但是他对这种“临时伴侣”的身份表示怀疑,双方的安全保护在哪里?相互保护隐私的凭证和依靠是什么?这种“临时伴侣”明显太不实际了。
刚刚参加工作的小王告诉记者,他也曾经在网上看到过征寻情人节“临时伴侣”的帖子,但自己没敢尝试,这种“临时伴侣”与“网恋”没什么区别,安全系数太低,还是活在现实中更安全一些。对此,心理咨询专家提醒说,受环境影响,单身族在情人节很容易发生“恋爱饥渴症”,如果这种渴求太过强烈,人往往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仅仅为了一时的“浪漫”,酿成错误。
出事后合同难以维权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聘请临时男友”本身就隐含着诸多不安全因素,即使维权意识较强,事先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而由于这种行为本身没有什么明确的界定,因此,一旦出事,当事人双方都很难“依法”维权。特别需要提出的是,男友这一角色,注定与女友间会有一定的亲昵举动,而这个亲昵度是无法约定的。这样一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管双方出于什么目的,是做给他人看还是发自肺腑,对于对方的“越轨”或“出格”的举动,接受一方都不好追究对方的责任。即如果一方在对方的性骚扰中受损,很可能会因为这种说不清楚的身份关系而只能自咽苦果。律师提醒,这种“租个男友”的方式并不可取,真有这方面需求者,不要贸然“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