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5起强奸 连孕妇也强奸简直猪狗不如
男子被控5起强奸连孕妇也不放过,多危险的一件事,这极有可能会让孕妇肚子里的孩子流产,万一真的流产了,男子能担当得起吗?为了性欲做这么禽兽的事,让些女子心灵创伤怎么弥补?真是可恶。
2015年9月12号下午5点52分,广医大女学生赵某离校后失联。当晚7点赵某的手机变成关机状态。两日后的下午,警方接报在流花湖公园勐苑水池内发现了赵某的遗体。9月15号晚上7点,嫌疑人郑某某在附近网吧被警方抓获。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9月12日晚上7点,被告人郑某某在流花湖公园勐苑水池边见到路过的被害人赵某,于是就从后面勾勒赵某的颈部,并将其拖至旁边的草丛中实施强奸。
但因为赵某激烈反抗,郑某某用衣物绑住赵某的双手,并用衣物塞住赵某的口,继续实施强奸并致赵某死亡。随后,郑某某将赵某的尸体沉入勐苑水池中。经法医鉴定,赵某系被扼压颈部、捂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郑某某今年28岁,在2011年3月,因犯强奸罪被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判刑6年;公诉机关还指控郑某某实施了另外四起强奸犯罪,其中三起伴有抢劫行为。2015年3月18日刑满释放仅仅16天,郑某某就再次犯下强奸罪。而在2009年10月,他更是对一名孕妇实施强奸!
在第一次庭审时,郑某某对被指控的罪名和大部分事实没异议,但辩称他没杀人。他说在见到赵某时,赵某已经死亡。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同时承认抛尸是自己所为。
被害人赵某的父亲的代理人认为,郑发岑因强奸罪刑满释放后仅半个月又开始四处作案,前后强奸妇女多达6人,其中连孕妇都不放过,其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又系累犯,家属请求对郑发岑处以极刑。法庭2月21日上午对新补充的证据进行质证后宣布休庭。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