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邮局明码标价代发垃圾邮件[组图]
河南报业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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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信息产业部官员21日透露,我国已颁布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将于3月30日施行,信产部为此专门成立了电子邮件举报受理中心,在3月到4月份对垃圾电邮进行集中治理,而垃圾电邮件中,绝大多数是广告邮件。
是谁在发送广告邮件?国家即将实施的管理办法能否遏制垃圾邮件泛滥?
[记者调查]
群发百万封电邮只要200元
根据网民提供的线索,一家名叫迅达网络科技开发中心的公司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在发给网民的垃圾邮件里,以及自己的网站上,这家广东公司公开声明,他们是一家专业代发邮件的机构,目前已收集国内5000人以上的BBS论坛和商贸网站,涉及领域广博,涵盖了社会的各行各业。除了可以分行业向各种公司或个人发送宣传邮件之外,还打出了近期发送邮件大优惠的活动,号称发送100万封成功邮件,收费只须200元。该公司在其网站上还留下了负责人陈某的联系电话、QQ号码以及汇款方式等等。为了解除“客户”的疑问,该公司还在网站上用大量的篇幅解释了邮件群发以及代发邮件的价格、操作程序、汇款方法。
为了解迅达网络科技开发中心的更多内幕,记者以刚在郑州开了家小公司需要推广的名义,通过QQ以及电话两种方式和该公司负责人陈经理进行了对话。在对话中,这位陈经理表示,他们公司已经开办了三年多,目前在北京、上海等地客户众多,对河南各行业的相关信息也都有收集。他对记者表示,如果想在河南将自己公司的名声快速推广,他可以为记者针对行业定向发送信息。
记者声称怕上当,怕邮件发送过去之后别人找麻烦。陈经理“安慰”说,他的部分客户发这种邮件已经一年多,也没有发生任何问题。随后,他在QQ上给记者发来了几个老“客户”的网址以及相关的宣传内容。
记者随便打开一个“客户”的网址——这是一家经营艺术画作品的公司。随后,记者声称自己的邮箱收到了该公司的广告邮件,电话询问这家经营艺术画作品的公司负责人采取何种渠道知道了自己的信箱。刚开始,对方坚称是在网上搜索到的。但当记者表示自己是迅达网络科技开发中心的新“客户”,是“迅达”给记者提供的网址时,对方才说,“迅达”确实在为他们服务。
记者又打开了几个陈经理提供的老“客户”网站,发现这些公司有的在北京,有的在广州,其中还有一家国内知名的网站!
[声音一]
众网民:愤怒声讨
像迅达网络科技开发中心这种“网络邮局”的存在,是广告业务的进步还是网络生活的烦恼?记者对郑州的10位公司策划人员以及部分网民做了一个随机调查。
多数公司策划人员承认,如果“网络邮局”真能够达到他们所宣传的效果,对于客户而言绝对是一件投资少、收益大的事情,不过他们担心:向网民发送广告邮件是否侵犯了网民的利益?会不会因此引发官司?
网民又是怎么看待的呢?《每日经济新闻》所做调查表明,55%的网民每周收到的垃圾邮件数量在10到100个之间,许多网民对之深恶痛绝,有时候删除都删得手疼。“因为收到垃圾邮件,前几天我的电脑染上了病毒,真是恨死人!”不少网民如是说。
记者昨日来到郑州市紫荆山一家网吧,提起“网络邮局”,有人恨恨地说:“找个高手,黑了这种网站!”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我国网民每周平均收到垃圾邮件16.8封,所收邮件六成以上是垃圾邮件,造成了大量网络资源的浪费,并为大量病毒的迅速传播提供了温床。
[声音二]
信产部:严厉打击
昨日记者连线国家信产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迅达”这样的公司发送的邮件是典型的垃圾邮件。他还说,从垃圾邮件的来源看,专业的发送公司是大量垃圾邮件的制造者,也是信产部重点打击的对象。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作为遏制垃圾邮件的源头,今后将对提供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实行市场的准入管理。记者注意到,
将于3月30日实施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四条规定,“提供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应该事先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依法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此外,第五条规定,如果不进行备案,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能为其提供接入服务。也就是说,获得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准入的厂商(网站),不得为没有获得许可或者备案的组织和个人,提供电子邮件接入服务。
此外,电子邮件服务器也将实行实名登记制度,以便在收到垃圾邮件时,能够查到罪魁祸首。《办法》规定,将对电子邮件服务器进行IP地址登记制度。此外,《办法》同时要求,电子邮件服务商,必须关闭电子邮件服务器匿名转发功能。
对于处罚措施,信产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国斌表示,由于信产部没有司法权,所以只能给予违规者罚款和警告两种处分。对于一般的违规行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有违法收入所得的,可最高处以3万元的罚款。
“如果违反情况非常严重,可能罚款的力度会增大,并会伴随其他的处罚方式。”
信产部工作人员希望记者提醒河南的广大网民:发现垃圾邮件的制造者,请及时跟信产部垃圾邮件举报中心联系。
[声音三]
新办法:能否遏制
《办法》的规定似乎希望在源头上对“网络邮局”进行打击,但这种打击能否遏制垃圾邮件的横行呢?
郑州一家网络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非技术角度来说,我国的互联网管理部门和全世界的互联网管理部门可以果断采取措施,对于乱发垃圾邮件的网站给予查封。可他们没有这么做,为什么?“因为如果查封的话恐怕要数以亿计,难度是相当大的。网易、新浪、易趣都曾经或正在发垃圾邮件。你在享受新浪的新闻、邮箱等服务时需要确认一个协议,协议中你需要被迫答应接受新浪发出的广告信息——很多网站就是以这个理由发送垃圾邮件的。所以,《电子邮件管理办法》能否根除垃圾邮件,达到预期的效果,要看政府的执行力度。”
一份媒体的调查也表明,42%的网民认为,如果是商业行为成本太低,又根本找不到是谁发的话,行政处罚3万元不可能治理好垃圾邮件。
[链接一]
何谓垃圾邮件
《办法》规定,未经互联网电子邮件接收者明确同意,就发送的商业广告,而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邮件时,未在邮件标题信息前注明“广告”或者AD字样的,也被视为垃圾邮件。
当邮箱用户明确表示拒绝广告内容的邮件后,应该告诉邮箱用户明确的联系方式。
[链接二]
公民电邮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办法》规定:公民使用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内容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
同时,《办法》还规定,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个人注册信息和互联网电子邮件地址,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泄露用户的个人注册信息和互联网电子邮件地址,但“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链接三]
信产部成立邮件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10)12321■举报邮箱:abuse@anti-spam.cn
■反垃圾邮件网站:www.anti-spam.cn
■记者陈清利
本报记者 时鹏\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