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合肥限购政策解读&合肥限购政策分析
2016年10月合肥限购政策解读,10月合肥限购政策对房价的影响,合肥限购政策分析。
10月2日,合肥连夜召开发布会对外发布楼市新政,推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有十条。,该政策不仅限购、限贷,更首次对土地供应量进行明确表态,且对楼盘备案价格涨幅规定明确,在很大程度上表达了合肥市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的决心。
第四、第五条的限购限贷政策颇受关注。即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非本市户籍限购一套,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新建商品住房首次明码标价备案应按项目地块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确定首次备案价格;同一项目、同类房屋6个月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再次申报备案价格超过6个月的上调幅度不得超过1%。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不得以“价外加价”等方式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政策亮点:
记者注意到,与本次限购范围为合肥四大主城区相比,本次限购包含各大开发区,范围扩大至整个合肥市区。
通知中还指出,“今年内市区再供应5000亩居住用地,力争全年全市居住用地供应超10000亩”,且规定“新建商品住房首次明码标价备案应按项目地块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确定首次备案价格;同一项目、同类房屋6个月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再次申报备案价格超过6个月的上调幅度不得超过1%。”
今年以来,合肥土地市场、新房及二手房价格涨幅在全国楼市也屡登头条
“这是合肥市首次土地供应量进行明确表态,以前只提‘加大土地供应’,且对楼盘备案价格规定明确,可以看出这次合肥市政府的态度和目标更明确,力度更大。”朱德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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