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的子女 女子想证明房是自己的 需死20年的前夫父母死亡证明
十几年来,金丽和儿子一直在这套房子里生活。回迁房办理产权证时,鸿鑫房地产开发公司还给金丽出了证明,证明这个房子的产权只属于金丽一个人,金丽拿着该证明办理了产权证和土地证。
2016年,金丽准备把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儿子小安,但在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服务中心发现这套房子不能过户,也不能抵押,因为这套房子不属于金丽一个人,而是属于她和前夫共同所有。
为了房子的事儿,金丽跑了很多次长春市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服务中心,在这里她得到了两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一种是拿出当时离婚时写明房子归女方的离婚协议原件。另一种是办理继承。对金丽来讲,这两条路都走不通。金丽说:“过去这么多年,我手中早没离婚协议书原件了,想要找原件只能到婚姻登记处去查,可那里也不能把原件给我呀。
办理继承更麻烦,得开出我前夫的死亡证明,还要开我前夫父母的死亡证明,并进行公证。我前夫出车祸死了,有法院的判决为证。可他父母的死亡证明我都不知道上哪开去,他老家是齐齐哈尔的,我们婚姻存续的时间内他们就过世了,都快20年了,我上哪里去找他的家人?这个证明怎么开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