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井法子获得“轻判”的五大理由
11月9日上午11点半,东京地方法院425号法庭的旁听席上再次座无虚席,日本“清纯女星”酒井法子涉毒案在这里进行开庭判决。审判长村山浩昭起立宣读判决书,判处酒井法子有期徒刑一年半,缓期三年执行。显然,酒井法子获得了“法外开恩”。
日本共同社引用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解释酒井法子获得“轻判”的理由。审判长村山浩昭在法庭上指出,“被告目前已承认了罪名,并作出深刻反省。被告虽然是受丈夫引诱,但能直视自己吸食冰毒的责任,并下决心远离冰毒,甚至考虑同劝自己吸食冰毒的丈夫离婚。”“考虑到被告的母亲等人承诺对被告进行监督,加上作为著名艺人从艺多年的被告现已被经纪公司解雇受到了社会的制裁,以及被告存在并无前科等值得体谅之处,此次判处其缓期执行。”这里,实际上指出了酒井法子获得“轻判”的五大原因,即,第一,本人认罪并反省;第二,已经准备和丈夫离婚;第三,本人愿意接受家属监督;第四,已被公司解雇;第五,没有犯罪的前科。
日本《朝日新闻》认为这是一个给予酒井法子新生机会的判决。报道中指出,审判长特别提到酒井法子在事发的逃跑行为是“卑劣的行为”,这一点与检方起诉时的认识是一致。同时,法院也给了酒井法子新生的机会。在宣读了判刑理由后,审判长直接对酒井法子说:“尽管你参加了许多部电影和电视剧的演出,但眼前的事情是现实。因此,我希望你能够从此彻底离开毒品,开始一种新的生活。”接下来,审判长还一定让酒井法子自己说一遍判决的内容是什么,酒井法子吭吭吃哧地说“一年半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审判长表示,“我请你时刻不要忘记了这个判决。”这种法庭教育是不多见的。
日本《读卖新闻》则对这个判决不以为然,报道指出“吸毒犯罪的再犯率是很高的,酒井法子的新生道路绝对不会平坦。”该报援引日本法务综合研究所的研究报告,指出根据对1948年到2006年期间27810名吸毒初犯的抽样调查,复吸者占29.1%。吸毒罪是各种犯罪中重犯率最高的一个罪种。报道还指出,日本法务省通常会对吸毒的服刑人员采取一些防止重新犯罪的措施。对缓刑者也会采取在保护观察的前提下,让其具有随时接受药物检查和参加特别学习班的义务。但是,这次对酒井法子的判决并没有附加保护观察,这就让她处于国家机构的监督之外,凭借她的意志和努力进行戒毒会有一定困难的。
日本《每日新闻》认为东京地方法院非常重视利用这个宣判机会打造社会影响。报道指出,一般来说,开庭判决是不需要花费什么时间的。但是,这次对酒井法子的判决,从上午11点半开庭到闭庭,总共用了12分钟,时间是比较长的。由此可以看出法院是希望利用这次判决在社会上产生影响,对吸毒者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