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察厅厅长 叶峰

201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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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的一年,死刑复核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

新的一年,死刑复核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为契机,着力强化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强化对检察机关适用死刑政策和把握死刑标准的指导、强化死刑复核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死刑的公正慎重适用,努力开创死刑复核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工作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不懈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二、建立健全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一是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协商工作,促进尽快确定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范围和方式,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二是根据修改后刑诉法和两高会签文件规定,对《办理死刑复核监督案件工作规程》进行修改和完善,规范办案活动和工作程序。

三是建立健全死刑复核检察工作和死刑二审案件办理工作的衔接机制,加强和规范对死刑二审检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四是研究部署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死刑复核检察工作发展新格局。在“两高”会签文件出台后,召开检察系统死刑案件办理和监督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强化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

三、进一步加大办理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案件的工作力度。一是建立和完善死刑复核案件提请监督和重大情况报告机制。加强对省级检察院提请监督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听取意见案件的办理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对检察机关办理死刑案件适用死刑政策和死刑标准的指导。

通过对死刑复核结果的分析研究、收集典型案例、组织疑难复杂案件研讨、召开类案死刑适用标准研讨会等形式,梳理出法律、政策、证据适用标准,推动死刑适用标准的统一规范。

三是注重办案质量与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死刑复核案件高度敏感、上访压力大、矛盾化解困难等特点,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一些高风险的案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者引发新的矛盾,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扎实开展综合研究。加强理论和应用研究,提高死刑复核检察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一是加强死刑复核工作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及时了解把握死刑案件办理和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趋势和值得关注的问题。二是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死刑复核结果的分析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死刑案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标准,必要时对死刑政策和死刑适用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是加强工作调研,总结推广各地在死刑案件办理及监督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组织力量对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切实加强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理论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五、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党的建设推进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死刑复核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公信力。一是配齐配强办案力量。配合政治部加快编制到位,做好增编进人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切实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是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业务学习与实践活动经常化,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学理论知识,深入死刑案件办理实践,采取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死刑复核法律监督业务培训班、观摩死刑二审开庭、典型案例评析、理论研讨等活动,加强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提高死刑复核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本文刊发于《人民检察》杂志2013年第一期)

[责任编辑:马志为] 上一篇文章: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晋 下一篇文章: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张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