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敦法第47师师长 步兵第47师装备编制调整(1958年4月至1989…
1958年4月,奉命从朝鲜撤军回国后,由中国人民志愿军陆军第16军第47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16军第47师。
1959年4月,步兵第141团改为简编团,保留原建制营连,只编干部,不编士兵。
1960年6月,根据总参颁发的《陆军师编制表》,改称陆军第47师。7月,奉沈阳军区转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指示,步兵第141团结合补兵恢复原编制。
1962年8月,奉国防部命令,步兵第141团由北方甲种团改编为北方乙种团,团机关撤销股,团营属炮兵和机枪分队合编为本级机炮连;各步兵营简编一个连。师司、政、后机关也作了相应调整(略)。
1968年5月,师奉命从139团3连抽调部分干部和骨干为基础,补充从全团抽调的骨干,组建一个步兵连,调归北京卫戍区建制,担负人民大会堂的警卫任务。
1969年3月,为加强边防,师奉命为新疆军区陆军第3师组建一个步兵连,一个机枪连。同时由师炮兵团抽调骨干为主组建师直炮兵指挥连,隶属司令部。4月,师奉命将坦克自行火炮第253团调归沈阳军区装甲兵,编入坦克第4师建制(为第15团)。11月,炮兵第328团改称第47师炮兵团。第141团扩编为北方甲种团,新组建8个连、1个队、1个所,撤销、改编4个连。师司、政、后机关也作了相应调整(略)。
1976年1月,师奉命按照中央军委颁发的《陆军军和甲乙种步兵师编制表》,由甲种师改编为乙种师,全师共减37个连,70%以上连队进行了调整。师司、政、后机关也作了相应调整(略)。
1978年10月,根据沈阳军区《关于陆军乙种师、团机关的编制调整》命令,师进行了相应调整(略)。
1979年1月,师奉命由乙种师扩编为甲种师,全师共扩编42个连队,各步兵营扩编为3个步兵连、1个炮兵连、1个机枪连,师炮兵团增编1个122榴炮营,师高炮营扩编为3个双37炮连、1个14.5四联装高机连,同时,撤销师直警侦连、各步兵团的警通连、炮兵连、汽车班以及步兵营的机炮连。
1981年6月,奉总参谋部及沈阳军区命令,师将140团8连调归坦克第5师,作为组建装甲步兵团的基础;139团5连调归坦克第4师装甲步兵团,编为1营1连。10月,奉命将140团3营改为教导营,撤销原师教导队。教导营下辖4个学员连、1个教学勤务连,其原番号不变,归师直接领导。
1982年12月,师奉命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陆军乙种师暂行编制表》由甲种师改编为乙种师。139、140团各营的机枪连和炮兵连撤销1排,并合并为机炮连;各步兵团撤销团属无后座力炮连、高机连和特务连,合编为团机炮连;炮兵团榴弹炮1、2营撤销第2、4、5连,加农炮营撤销第8连,火箭炮营撤销第12连。
撤销教导营,恢复原140团3营建制,撤销师工兵营工兵连第3排、舟桥连第3排建制;师通信营撤销有线电连第3排;师侦察连、警卫连合编为师警侦连;反坦克导弹连撤销第1排,汽车连撤销第3、4排。师、团机关也进行了减编。139团2、5、7连调坦克第4师装甲步兵团。
1983年10月,141团(因参加国防施工推迟)进行整编。撤销各营的机枪连和炮兵连,并合并为机炮连;团撤销高机连、无后座力炮连、特务连,合编为团机炮连。团机关按乙种团编制进行减编。该团结合整编,奉命将第2营营部,第1、4、8连改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移交给吉林省人民武装警察总队。
1985年10月,师奉命按《乙种步兵师编制》进行整编,改称陆军第16集团军步兵第47师,辖1个甲种步兵团,2个教导团和1个炮兵团。第140、141团改为教导团,各下辖4个教导营,每个教导营下辖4个教导连。140团2连、141团7连、炮兵团榴弹炮1营营部侦察排、2营4连1排、6连1排调归第139团建制。第139团扩编为甲种步兵团,下辖3个步兵营、1个炮兵营,3个独立连。
1986年10月,根据集团军的指示,确定师炮兵团、高炮营,分别执行步兵师炮兵教导团、高炮教导营编制,番号不变。
1989年8月,师奉命执行总参谋部颁发的《陆军步兵编制表》北方乙种师编制,辖第139、140、141团(3个简编团),1个炮兵团,1个高炮营,1个教导队,以及通信营、工兵营等勤务保障分队。步兵团辖3个步兵营(每营2个步兵连、1个机炮连),1个机炮连及勤务保障分队,共12个连;炮兵团辖1个152加榴炮营、2个122榴弹炮营(每营2个连)、1个130火箭炮连、1个反坦克连、1个教导队及勤务保障分队,共9个连。
附:47师历任主官
师长:李 觉 郑统一 徐仲禹严大芳马锐锋 师仲伟 朱敦法 陈朝相
王鹏恩 马凤桐 龙光斗 满运海 龚建军
政委:郭 强 何渠若 佘景行唐玉胜李继田 白永波 康新斌 徐才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