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hiv阳性未告知 新生儿感染上艾滋
日前,有媒体报道了“孕妇产检HIV阳性未获告知致新生儿感染”一事,引发社会关注。宜宾孕妇姜梅(化名)去年被查出患梅毒、艾滋病待确诊,但医院未及时告知她,致使她的女儿出生被诊出先天性梅毒、艾滋病待确诊。
报道称,2016年6月29日起,姜梅多次前往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挂号建卡进行产前检查,并做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项目检查。检查后医院提供给姜梅的检查材料都显示正常,于是夫妻俩开始准备新房等待孩子降生。
3月2日下午,姜梅却从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医生手中拿到了她的《HIV抗体确证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她的血清检测结论为HIV抗体为阳性。检测报告显示,宜宾市妇幼保健院送检时间是2017年2月22日,即在姜梅生产后第二天,其检测结果2月24日出具。
期间,姜梅的丈夫前往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对妻女的遭遇进行投诉,并从医院取得妻子建卡时缺失的血液检测报告单,当天,他申请对妻子的病历进行封存。而后,费小华又到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投诉。
3月27日,宜宾市卫计委发布《关于王某投诉市妇幼保健院侵权事件的情况说明》称,当事人曾某于2016年6月29日前往市妇幼保健院做妇科检查,并于7月4日找妇产科刘仁惠医生进行早孕检查,发现其已经怀孕,刘医生便对其进行孕产妇建卡管理,并通知其返回医院进行孕早期相关检查。
曾某于7月5日返回医院刘医生处进行检查,刘医生按相关规定要求曾某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相关检测,7月6日医院出具的检验结果显示:曾某梅毒抗体检测阳性,HIV初筛阳性。医院检验科根据危急报告制度反馈到首诊医生刘仁惠处,要求曾某返回进行复检,刘医生拨打曾某的预留电话,但无法联系到本人。
曾某于2016年7月28日再次到市保健院找唐医生进行孕期检查,唐医生根据曾某自述检验结果正常进行认定,在未对初检检验单核实的情况下按正常孕产妇进行处理,自此曾某在市保健院先后进行了数次孕期相关检查,历经4名医师检查,均未对首次检验结果进行核实和追踪。
直至2017年2月20日入院,在术前检查时才再次发现曾某梅毒抗体检测阳性,HIV初筛阳性。3月2日,曾某被宜宾市疾控中心确诊为HIV阳性并送达本人。目前新生儿正在市一医院新生儿科接受治疗,诊断为:先天性梅毒,HIV暴露。
宜宾市卫计委调查发现,市妇幼保健院对《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和《宜宾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不严,管理不到位。
此外,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门诊医务人员责任心严重缺失,工作不细致,以致曾某多次就诊,都无医务人员认真按照孕期保健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没有认真核实信息,及时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及相关检测的信息,导致没有实施干预措施。市妇幼保健院作为医疗卫生机构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导致没有将该感染孕产妇纳入高危妊娠管理,提供相应的保健服务。
宜宾市卫计委表示,市卫计委已对市妇幼保健院班子成员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也对涉案机构和相关人员进行立案,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和机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已组织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