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王新波同志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王新波同志
来哈密调研指导工作
近期,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王新波同志一行来哈密检查调研信访工作。王新波副秘书长对哈密地区信访工作在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措施有力、方法创新求实等方面取得的新进步新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认真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全面提升哈密信访工作上水平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王新波谈到:总的来说,哈密信访形势较好,进京赴自治区上访、越级访不多,初信出访化解率、办结率、答复率均达到98%以上,走在全疆前列。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依然存在问题和不足,需要继续努力,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用强有力的措施着力抓好今后的工作。
一要着力抓好“事要解决”。
信访工作作为群众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和平台,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做好信访工作要学会运用逆向思维,站在信访群众角度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时刻把老百姓的冷暖记在心中,把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信访工作主线来抓。
要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总要求,认真把握好维权和维稳的关系,集中力量化解信访问题,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思路,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因案施策、逐案化解,并做好终结后的相关工作,使每个信访事项在实体和程序上全部到位,经得住检验。
二要着力抓好“源头治理”。
源头治理是有效控制积案增量的关键,源头治理的重点是要把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理到位。要强化首办责任制,努力提高按期办结率和息诉息访率,切实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防止形成重信重访。
对现有的重信重访,也要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着力在化解上下功夫,防止转变为新的信访积案,并研究建立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的工作机制。要继续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排查内容、力量使用、化解方法上,继续抓住重点、集中力量、综合施策,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要着力抓好业务规范化建设。
从全疆的总体情况看,信访规范化建设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比如有的信访问题已经登记办理完毕,但办理结果在信访信息系统却没有登记;有的信访问题没有解决,为了应付检查,送达假的办理意见答复书,并找人代替信访人签字。表面上看,这是业务方面的问题,但究其本质,这是作风和党性问题,是工作要求不严、作风不实造成的。
这不仅影响了解决信访问题的效果,也损害了信访工作公信力。今年,结合自治区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自治区信访局决定,在全区信访系统开展“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加强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
下一步,要针对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地各职能部门要继续查找信访业务工作中“不严不实”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三严三实”教育为主线,以加强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信访法治化水平。
四要着力抓好“阳光信访”
按照自治区6月初下发的《关于做好自治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启动准备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培训工作和“自治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硬件配置工作,争取7月份实现全疆连通,分析、统计、上报下答、群众投诉、问题解决、答复、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都能实现在网上办理。
五是着力抓好信访秩序的维护。
今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京非正常上访劝返处置工作方案》。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两个文件,进一步加大驻京信访工作组的力量,并保持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警力;加大对进京、赴自治区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力度,针对非正常上访要先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再解决信访问题,使这项工作法治化。
六要着力抓好按“法定程序”处理信访问题
“诉访分离”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点,凡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信访部门一律不予受理。今年的重点是如何在行政体系内部进一步厘清信访途径与行政复议、仲裁等其他法定途径的界限,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凡是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部门不能越权受理。
下半年,自治区要推行这项工作, 8月初形成规范化操作流程,争取年底在区、地两级全面推行。今后,信访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督导检查、推动问题解决。这项工作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重要体现,哈密可以先行先试。
七要着力抓好督查督办工作。
对于一些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特别是“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要各方协调、上下联动,切实加大调处力度,压实基层各部门单位的责任,把事解决在基层。今年,自治区要加强信访工作考核,以《201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为依托,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主体责任,把地方的主要精力引导到加强基层基础、抓好源头预防上,引导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上。
并推动党委政府把信访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要进一步加强和统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设立自治区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专家督导组,对重点案件要加大交办力度和督查督办力度;要建立信访约谈制度,专项督查、联合督查之后,对一人多次、多人多次重复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地区,进京非正常上访数量居高不下、形势得不到扭转的地区,要提请联席会议召集人约谈该地区包案领导或党政主要领导。
八是着力抓好信访队伍建设。2013年以来,中央和自治区相继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但贯彻执行情况并不理想,比如文件规定信访局局长由党委副秘书长兼任,县(市)信访局局长由党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这一规定有些地方至今还没有落实到位。
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理顺信访部门工作体制、调剂增加信访部门人员编制、设立信访督查专员等等,特别要关心信访干部的成长进步,对在信访部门任职时间5年以上的,要有计划地予以交流,经组织考察优秀的,应提拔使用。各级各部门也要主动配合,积极争取本地本部门主要领导的支持,推动下级贯彻落实,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
王新波强调,信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大家一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底线是确保本地信访形势平稳可控,确保不发生影响本地及首府乌鲁木齐和首都北京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
哈密地区要以这次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检查为契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进一步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为推进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
王新波个人资料
王新波,男,汉族,1961年10月生,黑龙江五常人,1985年7月入党,1983年12月参加工作,新疆大学经济研究所研修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履历
1979年至1983年石河子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3年至1984年乌鲁木齐陆军学校军事指挥专业学习。
1984年至1986年克孜勒苏军分区边防十一团特务连副连职排长。
1986年至1989年解放军炮二旅汽车营二连副政治指导员,政治指导员,后勤部政工科正连职干事。
1989年至1997年自治区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先后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队长。
1997年至1998年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其间在克州阿图什市扶贫一年)。
1998年至2001年自治区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2001年至2004年克孜勒苏柯尔克族自治州工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04年至2007年自治区工商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2005年在北京市工商局挂职任局长助理)。
2007年至2008年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正处级),副局长。
2008年至2013年哈密地委委员。
2008年12月-2013年07月 哈密地区纪检委书记(其间2010.03-2010.07参加中央党校培训学习)
2011年10月-2013年07月 哈密地区群众工作部部长
2012年3月- 2013年07月哈密地委政法委书记
2013年07-至今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州委副书记、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