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峰承认杀人 开庭在即江歌案6大疑问待解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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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备受瞩目的江歌案终于要开庭了,2016年11月,24岁的江歌在日本租住处遇害,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中国籍留学生陈世峰涉嫌持刀杀人,被日本司法系统以杀人罪逮捕.12月11日,"江歌案"将于日本东京公开审判.记者对话日本大江洋平法律事务所的大江洋平律师,对方称陈世峰已经承认有杀人事实,但杀死江歌的刀并非自己准备,而是对方防身使用,他们将努力满足江歌母亲的愿望,在法庭上为陈世峰判处死刑做努力.由于被害人只有一个,在日本很难被判死刑,而证人刘鑫如果拒绝出庭,日方也拿她没有办法.那么,这把刀是

备受瞩目的江歌案终于要开庭了,2016年11月,24岁的江歌在日本租住处遇害,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中国籍留学生陈世峰涉嫌持刀杀人,被日本司法系统以杀人罪逮捕。12月11日,“江歌案”将于日本东京公开审判。

记者对话日本大江洋平法律事务所的大江洋平律师,对方称陈世峰已经承认有杀人事实,但杀死江歌的刀并非自己准备,而是对方防身使用,他们将努力满足江歌母亲的愿望,在法庭上为陈世峰判处死刑做努力。由于被害人只有一个,在日本很难被判死刑,而证人刘鑫如果拒绝出庭,日方也拿她没有办法。那么,这把刀是否会影响该案判决呢?这一切还是有待开庭后才知道,下面,我们还是去看看江歌案六大疑问吧!

1、案件为何在日本审理?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教授、国际刑法专家黄风表示,嫌疑人陈世峰已在日本受到刑事追诉,“如果要让他回来,需要依靠中日间的司法合作,将其引渡或遣返回国。但这个程序目前没有提起,而且一般来讲,日本方面可以案件正在审理为由,拒绝中国的引渡请求。因为要在日本受审,中国司法机关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实际控制,目前无法行使管辖权。”

此外,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规定,一国公民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应按照犯罪发生地(国)法律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嫌疑人陈世峰与被害人江歌虽同为中国人,但仍要依据日本刑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2、“请愿活动”会影响判案吗?

曾在日本学习法律、目前从事日本方面诉讼的魏旻表示,这属于江母个人方面的努力行为。届时法官会收到她的签名申述,但对判案影响不大。“日本的法官相对独立,不容易被舆论左右。”

黄风也认为,这属于案件当事人亲属个人的意思表达,江母有权利表达意愿,但法院司法审判要保持独立性,特别是刑事审判要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认定。

从事日本刑法研究的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泽善则谈到,日本法院很重视民意,请求民众支持、署名可能会在法院判决中起到很大作用,“在一些案件中,如果杀人情节恶劣,百姓请求严惩凶手,法院判决时会考虑进去。”

3、刘鑫能否拒绝出庭作证?

魏旻介绍,在日本,证人有作证义务,拒不作证的,有拒不到场罪,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刘鑫作为证人,如果被法院要求出庭,原则上不可以拒绝。

此外,日本《刑事诉讼法》第149条到151条规定,被要求出庭的证人拒绝出庭,可以处10万日元以下罚款,并赔偿因此造成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个人认为,刘鑫是中国人,如果她跑回中国拒不出庭,日本法院、检察院也无法追到中国要求她出庭”。

4、刘鑫有义务告知案情吗?

魏旻提到,刘鑫有作证的义务,但不需要把作证的内容告诉受害人家属,也不需要公开。受害人家属需要知道案情的话,不是联系证人,而是应该联系检察官。如果受害人、犯罪嫌疑人都能随便联系证人的话,很容易串供的。

黄风表示,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双方接触应以不损害司法程序为前提,不应影响相关当事人、证人真实作证。如果庭审中,嫌疑人刘世峰方面的辩护律师以两人私下沟通为由,对刘鑫证言的真实性提出质疑,“需有证据证明,两人接触产生了对案件审理不利的行为。”

5、嫌疑人陈世峰会判死刑吗?

魏旻认为,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日本虽有死刑,但在判决和执行方面非常谨慎。“他们对嫌疑人的容忍度较高,认为‘杀人偿命’这种原始手段,并不会产生积极意义,而是在寻求更好的救济手段解决。”

此外,目前中国有46个罪名涉及死刑,而日本约15个。根据日本相关法律,杀人判死刑的一般基准是蓄意谋杀,且被害人在两人以上。判处死刑后还需交由法务大臣签字确认,“很多法务大臣都是死刑反对派,所以很多死刑判决好几十年都没执行。”她介绍,目前日本在押死囚犯130多人,时间最长的是1967年在福冈抢劫放火杀人案的嫌犯,已关押50年。

“按日本惯例,凶手杀害1人一般获刑13年。”郑泽善说,这是针对嫌疑人是日本国籍的情况,对非日本国籍法院判决可能有区别。从目前情况看,陈世峰是否会被判死刑不好判断,“即便判死刑,可能也需要很长时间,日本对待死刑非常慎重,需要证据完全确凿、没有任何疑点,这要靠充分的调查。”

6、中国法院能否继续追诉?

魏旻提到,中日之间还没有签订引渡条款,原则上不能引渡,但可以通过互惠原则开展引渡合作,不过,短时间内引渡可能性不高。

“现在中国人在日本犯罪,刑满后会直接送到机场,遣送回国”。魏旻分析,陈世锋在日本服刑期满,原则上会被强制遣送回国。我国《刑法》第十条规定,凡在国外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经外国审判,仍可根据本法追究,但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的,可免除或减轻处罚。也就是说,陈世锋回国后,仍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刑罚执行方面还有另一种可能,黄风称,“比如陈世峰在日本被判监禁刑,也有可能回国服刑。在国际合作中有‘被判刑人移管’,比如嫌犯在日本犯罪、获刑,服刑期间可以将被其送回所属国执行。这种情况下,中国司法机关相当于承认和执行日本判决,但这种合作有个前提,即被判刑人自己愿意回国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