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一年多,家中被淹,状告楼上所有住户

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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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离家一年多,再次回到合肥,家中竟然已是“汪洋一片”,一查原是厨房下水管道堵塞造成的污水倒灌,这才淹了整个家.合肥世纪阳光花园业主王女士一怒之下将二楼以上所有住户及物业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赔8.4万元.8月20日9时,包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楼上所有住户成被告当天上午9时,包河区法院准时开庭.双方就厨房下水管道堵塞的具体原因.各方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等展开激辩.原告代理人俞律师介绍,2013年9月4日,身在广州的王女士突然得知远在合肥世纪阳光花园的房子被淹,立即赶回合肥.回到家中,眼前一幕让她瞠

离家一年多,再次回到合肥,家中竟然已是“汪洋一片”,一查原是厨房下水管道堵塞造成的污水倒灌,这才淹了整个家。合肥世纪阳光花园业主王女士一怒之下将二楼以上所有住户及物业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赔8.4万元。8月20日9时,包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楼上所有住户成被告

当天上午9时,包河区法院准时开庭。双方就厨房下水管道堵塞的具体原因、各方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等展开激辩。

原告代理人俞律师介绍,2013年9月4日,身在广州的王女士突然得知远在合肥世纪阳光花园的房子被淹,立即赶回合肥。回到家中,眼前一幕让她瞠目结舌。一股恶臭扑面而来,积水达5厘米以上,水面漂浮的都是油垢、饭菜残渣,木地板、门、橱柜等所有的东西都浸泡在污水里,多余的污水正从门栏溢出流入楼梯。

30岁的王女士是世纪花园某栋2楼住户,2012年因丈夫去世她离开了合肥。

2013年9月6日,该小区物业公司请来下水道维修工人疏通下水道,从一楼的窨井里取出油垢、饭菜残渣等垃圾,堵塞长度达2米。俞律师称,王女士家的污水是从厨房的水池里流出来的。“经过查看,由于厨房下水管道被堵塞,才导致污水反灌房屋被淹,而这条下水管道是王女士和三楼至六楼住户共同使用的。”此外,王女士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维修管理义务,于是她将三楼至六楼的所有住户以及物业公司一同告上法庭,索赔8.4万元。

所有被告均认为自己无责

庭审中,王女士代理律师认为,在清理出来的垃圾中存在清洁球等异物,说明楼上住户存在不当使用厨房下水管道行为,因此应当对其财产损失负责。对于原告的诉讼,几名被告均表示自己无责。

三楼住户魏女士表示自己非常无辜,据她称,自己并非小区常住户。“我去年11月结婚,只在9、10月份让我父母过来住过一阵子,但时间是发生在原告家被淹之后,我不应该为这件事负责。”四楼住户一方认为,这次事件应该由原告承担全部责任。“她长时间不在家住,没能及时发现污水反灌,才是导致严重损失的原因。她没有尽到保管自己房子的义务。”

庭审阶段,物业公司也提出了自己应免责的原因。代理律师王华称,2013年8月18日,由保洁人员第一次向物业反映王女士家有污水流进楼道,当时他们就派人前去查看。“可我们多方联系都没能联系上王女士。”当时,物业一方选择先把王女士家的水阀关闭。对此,原告指出物业在发现后到她回到合肥的一个月内都没有进行及时维修,应当存在管理疏漏。“厨房下水管道是很隐蔽的工程,我们联系不上业主,也不能破门而入进去检查。”

律师观点:楼上住户应负大部分责任

针对此案,安徽庐州律师事务所左杭生律师认为,“这是一件混合过失的案件。如果下水道堵塞是因为楼上住户所致,他们应该承担大部分的责任。物业公司没能及时查明漏水原因、疏通下水管道,扩大了损失,应该承担扩大损失的部分。原告作为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对房屋具有定时管理和查看的义务,她长期不在家,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因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此案未作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