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罗永纲 通辽市委书记罗永纲:创建文明城市 增进百姓福祉
近年来,通辽市委、市政府以创城促发展、塑形象、惠民生、聚人气,努力实现经济建设和文明创建的良性互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促进。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准确把握创建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和实践性,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遵循“惠民、靠民、化民”原则 ,把市民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市民需要作为第一目标,把市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为民惠民抓创城,组织带领全市人民共建美好幸福家园。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我市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抓手,是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群众期盼、解决民生难题、增进百姓福祉的有效途径,要始终坚持以创城为民、利民、惠民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和经验,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绝不能有丝毫自满、任何懈怠,绝不能搞“突击式”“运动式”或“一阵风”,坚决杜绝半途而废、功利心态、应付了事,努力做到认识上再提高、工作上再发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
发挥广大群众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主人翁作用。坚持创城“靠民、为民、惠民、育民”原则,时刻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落脚点,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依靠群众、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来,使群众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坚定支持者、积极参与者、有力推动者、真正受益者,形成全民创建的强大合力。
要坚持“先给予、后要求”原则,从供暖供水、公共交通出行、物业管理、环境卫生整治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以真抓实干、真情实感来感化、教育、引导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参与创建工作,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要广泛组织开展志愿者进社区活动,配合、协助有关职能单位、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基层创建工作,做到创建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出力。
建立健全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创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要坚持调度会制度与指挥部令相结合,切实解决好市区两级机制协调问题,把该放的权放足、放到底,确保两区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得到真正发挥。科尔沁区、开发区要进一步梳理、明确具体任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映,敢于动真碰硬、真查实改,推动各类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创建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要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业态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执法部门和人员依法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确保创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街道、社区要深入贯彻落实群众意见征求会议制度,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要迅速反应、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发挥新闻媒体监督职能作用。开设专栏专题,对创城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法、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曝光,督促问题解决。科尔沁区、开发区和市网信办、网监支队要实行周报告制度,认真梳理、上报问题负面清单,切实把问题找准查实,确保问题无遗漏。
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系统文件资料归档、整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完善。组织部门、行政部门要在创城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城市治理服务体制机制建立、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推进综合执法等一系列问题的研究探索,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真正成为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提升城市整体服务水平的强大助力。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履职尽责,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动创城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上手、勇于负责、深入一线,始终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导向,查实情、抓指导、抓推进、抓落实,研究解决创城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力引领和带动创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包联单位、驻两区中区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包联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安排部署好包联创建各项具体工作,坚决打好精神文明创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