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晖国税 师道 | 假如德国四大哲同时掉进水里 林晖老师会……
Q:讲到实践问题,当代英美伦理学家自诩为康德主义者,按照康德哲学的理论学的基本概念,是道义式德性式的伦理学。但有一种普遍的倾向,这种康德式的伦理学有去先验化的倾向,不再承认先验的自我。某种意义上,他们继承了康德的理论部分,但是把观念论的部分舍去了。对此您怎么看?
A:其实,在现代哲学中彻底固守先验自我确实已经不常见。我以前翻译过一本书,书名是《理性的建构:康德实践哲学探究》。作者是当代康德哲学研究学者的奥诺拉·奥尼尔,是一名英国学者,她的立场很鲜明,区分了康的伦理学和康德主义伦理学,并且坚持对于理性批判持严肃的态度。
关键是要看康德哲学的整体,而不仅仅是所谓“其中更有价值的部分”。奥尼尔对康德有一种辩护,认为康德伦理学不是彻底空洞的、形式的,而是积极的建构主义的伦理学。比如我们从康德本人在第一批判的先验方法论中就可以看出康德的相关努力。如果我们把形式伦理学完全看作是康德实践哲学的唯一面向,也是不公平的。
Q:奥尼尔有一种把康德哲学还原为政治哲学的冲动?
不需要太在意这类区分,关键在于要理解这种说法的意指。政治哲学,伦理学,形而上学,等等,这类区分的好处在于便于学术研究的推进。我刚上大学的时候胡曲园先生还在世,记得有一阵我在帮他誊写他选编的论文集,有时会去他家。
有一次我就请教胡曲园先生,形而上学、认识论、伦理学、社会哲学、宗教哲学,在学**上这些有没有一个比较好的次序,又怎么区分。胡曲园先生说,这是一个活的东西,就像一个人一样,手和脚的功能不完全一样,但是如果你把手或脚拿下来看它,那就不是人的手和脚了。
比如,康德在第一批判先验演绎讲感性直观如何“聚集”到意识之中,在第三批判中讲“共通感”,这些本身可以引发我们的许多思辨理性之外的思考,从更广泛的视角来看,理论哲学问题和政治哲学问题也是相通的。
比如莱布尼茨的单子论,当然不能仅仅从形而上学或物理学的意义上去理解它。再比如,从卢梭在《音乐词典》中对音乐的定义中,其实我们也能隐约望见他的社会契约论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