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妻子张晶 张晶(死刑摊贩夏俊峰妻子)
2009年5月16日上午,与往常一样夏俊峰和我去五爱街摆摊。十一点的时候城管来了。他们没收我们的东西,当街殴打夏俊峰最后还把夏俊峰拽上执法队的车(这些情况现场都有证人),夏俊峰被带到执法队屋里,他们又打夏俊峰。主要动手的是申凯和张旭东,夏俊峰身高不到1米68,申凯和张旭东这两人都是一米八多的个子。夏俊峰被打急了,用切香肠的折叠刀,扎了他们,结果申凯和张旭东死了另有一名城管受伤。
2009年11月沈阳中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附带民事赔偿六十五万元。以前没打过官司,不知道平民百姓打官司太难了,判决里对夏俊峰有利的证据几乎都没有被采纳。电视台采访了我们做好了节目却被压住不让播,有的报纸登的全是判决书的内容,根本没有采访我们,没了解实际情况。法院和媒体都这样,我现在实在是投诉无门,一肚子的冤屈没有地方去说。
熟悉夏俊峰的人都知道他老实极了,遇事从来就是能忍就忍了。我们夫妻俩都没有工作,平时靠摆摊为生,我们不图什么大富大贵,只想吃点辛苦,能够平平安安的活下去。出事七个月了,我背着人不知道哭了多少回,但在家里的老人和孩子面前我一直挺着。孩子小刚上学特别懂事,我常对自己说为了孩子也要挺住。可是一审判决下来,我有一种挺不住的感觉。
夏俊峰的行为是过激的,可他不是故意杀人啊,难道就因为他为了自卫失手扎死的人是城管就一定要判处他死刑吗?出了这样的事情难道全怪夏俊峰吗?难道全是夏俊峰的责任吗?难道城管执法就可以随便殴打我们吗?国家提倡建设和谐社会,难道杀了夏俊峰就和谐了?
现在案子上诉阶段,希望网友帮忙关注呼吁二审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重审夏俊峰的,还原事实真相。帮助我这个拖着十岁小孩的母亲,在这叩首了!(死刑犯夏俊峰妻子: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