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观点 最高法:许霆案100个人有50个观点 应尊重法院判决
3月7日上午,最高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黄尔梅做客中国平安网、新华网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中国法院网联合举办的两会访谈,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访谈中,黄尔梅谈了对许霆案的看法。
黄尔梅说,关于许霆案件,媒体 上争论得非常激烈。大家都根据各自的生活阅历、经验以及专业知识提出了许多观点。其中有不乏很有见地的观点。从个案的讨论中我也看到,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在提高,对法院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大家的讨论也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我也经常在网上看一看大家的争论,但是作为一个法官,我对任何一个案子发表意见都是非常慎重的,而且作为法官对一个案子提出判断意见是要有程序的。
对于许霆的案子,一百个人有50个观点,50个观点说明大家看法非常不一致,这个案子最后总要有一个最终的意见,这个案子最终的意见还得要由法院的判决来决定。现在这个案子正在广州中级法院进行一审,还没有宣判,希望大家给广州市中级法院一些时间, 让他们去研究,也希望大家能耐心等待,相信法院能够公正审理这个案子。争论最终要有一个结果,最终都是由法院来决定这个案子,大家还是应该尊重法院的判决。
黄尔梅:中国在相当时期内不具备废除死刑条件
在访谈中,黄尔梅表示,目前中国废除死刑还没有具备这个条件,在相当一个时期内也不具备这个条件。我们国家现在的政策是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在保留死刑的同时,我国始终致力于不断建立和完善保证死刑判决慎重和公正,保障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的相关制度。
黄尔梅指出,废除死刑是国际上的刑罚发展的一种趋势,但是这种趋势不能脱离任何一个国家自己本国的国情、历史、文化,尤其不能离开老百姓认知的程度。我个人认为,目前中国废除死刑还没有具备这个条件,在相当一个时期内也不具备这个条件。我们国家现在的政策是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我们认为这个政策是非常正确的。这个政策的确立考虑了我们国家目前发展的水平、公众的思想认识程度和社会治安情况,是适合于我国国情的。
许霆恶意取款案回顾: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最近进展:
部分律师界政协委员认为“许霆案”定罪没问题
银行柜员机出故障,打工仔许霆分171次取款17.5万元,被法院一审以“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无期徒刑,事件引发争议。
恶意取款案重审 许霆自称"诚实"被指未彻底悔罪
庭上,针对控方的指控和提问,许霆不断爆出惊人之语,旁听席上数度哗然。窃笑声、赞许声、窃窃私语声,都因许霆的“经典”话语而被引发。 许霆在法庭上将自己的“疯狂取钱”的行为解释为:“本意是想把钱全取出来,保护好还给银行”。此语一出,公诉人立即予以驳斥,并称,“钱放在柜员机里远比放在许霆那里更安全。”
许霆庭审表现高调 律师当庭喝问"柜员机知罪吗"
22日庭后,记者随即联系了许霆的辩护律师杨振平、吴义春。由于伤情需要继续治疗,坐轮椅出庭诉讼的杨振平律师在庭审结束后即返回医院。而面对媒体追访,吴义春律师则表示,对许霆的当庭表现“很诧异”,称完全没想到许霆会当庭说出这么多经典语言,“不知道都是谁教他说的这些话”,并连称许霆的表现是“缺心眼”。
许霆庭上自述恶意取款心路历程
22日上午9时30分,广州市中级法院审判庭内,法槌敲下,两名法警带着一个年轻人走进法庭,他就是许霆。与上次庭审相比,许霆似乎胖了一些,面色红润。庭上,许霆首度在公开场合详细讲述了自己取款的心路历程。
许霆银行ATM机恶意取款案续:要求法院对其轻判
“我取这么多钱是因为机器出错帮银行保管,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希望有一个仁慈的审判”!昨日上午,全国广受关注的许霆案在广州中院重审。许霆在开始语出惊人地表示他是在帮银行保管钱,而不是盗窃后,又要求法院对其轻判。许父亲则表态如果法院判刑10年以上,他肯定不会还钱给银行。
公诉机关坚持认为许霆构成盗窃金融机构罪
许霆涉嫌盗窃一案22日在广州中院开庭重审,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再次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并与被告及其辩护律师就几个关键争议进行了辩论,公诉机关坚持认为许霆构成盗窃金融机构罪。
许霆辩护人坚持为其作无罪辩护
在22日开庭重审的许霆涉嫌盗窃一案中,公诉机关仍然以许霆的行为构成盗窃金融机构罪提起公诉。而被告许霆的两名辩护律师也坚持为其作无罪辩护,他们认为,许霆从存在故障的ATM中恶意取款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仅可算为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