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抓获首个外逃老赖 非法集资4400余万逃到柬埔寨2年半

201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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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他非法吸储放起了高利贷今年47岁的石某,是乐清柳市人,案发前是乐清一知名企业在江苏地区的代理商.多年的经营,石某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在乐清当地

他非法吸储放起了高利贷

今年47岁的石某,是乐清柳市人,案发前是乐清一知名企业在江苏地区的代理商。多年的经营,石某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在乐清当地也算有一定的名气。

前几年,温州民间借贷盛行。眼见不少同行靠民间借贷暴富,石某渐渐不满足于经商所得的“微薄”收入。

“那时候,我的生意其实还是比较稳定的,一年收入也还不错,但是看到老家这边的借贷收益如此之高,渐渐产生了办担保公司放高利贷的想法。”被抓后,石某回想起当初的决定,后悔不已。

很快,石某将自己的想法付诸实际,手头的资金也随着借贷的盘子越来越大而紧张起来。为了继续做大自己的生意,石某打起了借钱生钱的主意。于是,在2007年6月到2008年6月的一年时间里,石某以资金周转、银行垫资等为由,许以高利息为诱饵,向郑某、吴某、林某等多人吸纳资金4400余万。这些以高利息借过来的钱,则被他以更高的利息转借他人。

然而,石某的发财梦最后还是破灭了,由于外借的资金无法回收,他的资金链断裂了。自己负担的高额利息,让石某不堪重负。在艰难支付了部分利息之后,2012年2月,石某失踪了。

郑某、吴某、林某等一干债主遍寻不着之后,2012年4月6日,几人向乐清警方报了案。

远逃异国他乡

还是逃不出法网

接警后,由于涉案资金巨大,温州、乐清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工作。经过一系列查证,警方初步查明了石某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还本付息,多次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且事发后拒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潜逃境外,其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12年4月12日,乐清市公安局对石某批准刑事拘留。

然而,经侦查发现,石某已经于当年2月出逃到境外。此后的两年时间,警方通过各种渠道,采取了各种手段,排摸寻找线索。一直到今年上半年,警方得到一重要线索,获知了石某可能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一带落脚,于是立即将此情况层层上报至公安部。今年8月初,在公安部的直接指挥和省公安厅的积极协调下,中、柬两国警方迅速启动国际警务协作机制,展开调查并终于确定了石某的确切落脚点。

8月19日上午,在柬埔寨警方的围捕之下,石某在柬埔寨金边落网。

如今妻离子散

他说悔不当初

8月31日凌晨,在乐清市公安局审讯室内,犯罪嫌疑人石某向侦查人员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之后,讲起了他这两年逃亡的心酸。

他说,如果他没有走到今天这一步,他会是一个生活无虞、家庭幸福的人,怪只怪自己的贪婪,最后深陷泥潭。

石某表示,2012年之前,他其实已经根本无法再继续自己的高利贷生意,原先借出去的钱很多收不回来,但为了那一丝虚无缥缈的希望,他依然大肆借贷,妄图拆东墙补西墙,希望能够起死回生,但最终希望破灭。在偿还债务无望的情况,他选择抛妻弃子,只身逃亡柬埔寨。

来到柬埔寨后,石某在首都金边租了三间店铺,还雇了两三个当地员工,开始经营太阳能系列产品生意。

“这两年,偿还巨额债务太难了。可是,即便是逃到了境外,身处他国,每当自己独处的时候,内心还是感到惶恐和感伤。”石某说,两年来,自己中断了和妻子儿女的一切联系,流落异国他乡,有家而不能回。而且还要担惊受怕,害怕自己早晚有一天会落网。

公安部部署“猎狐”行动

专治外逃境外“老赖”

据了解,今年7月,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群众切身利益。行动开展以来,温州警方全面梳理并搜集涉嫌经济犯罪并出逃境外人员的各类线索,其中对涉嫌非法集资以及逃废银行债务的在逃人员进行重点缉捕。

温州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不仅需要制度的改革,更需要通过法律来保驾护航。近年来,温州警方重拳打击非法集资类违法犯罪,专门部署了抓跑追逃“治赖”工作,先后抓获潜逃越南的原龙湾担保协会会长张福林等一批曾引起国内普遍关注的“老赖”。今年1月至8月,全市共抓获涉及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老赖”130余名。

温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警方将继续加大对涉嫌经济犯罪出逃境外人员的追捕和打击力度,优化温州金融生态环境,助推社会诚信体系的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