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姓名权二审未宣判 一审判决是什么秦岭二月受到什么惩罚
早前,因微博用户名为“秦岭二月”的网友在微博中发表涉及范冰冰与他人关系的言论,并在含有范冰冰的视频中加载个人微信二维码,故范冰冰以姓名权、名誉权被侵为由,将“秦岭二月”诉至法院。因不服一审判决,4月9日,“秦岭二月” 再上诉,申请驳回范冰冰提出的“道歉”、赔款等诉讼请求。二审结果未当庭宣判。
因网友“秦岭二月”在2017年3至4月间于个人微博发布了多篇针对艺人范冰冰的微博。内容涉及捏造范与其他明星私人关系,并擅自在范冰冰的采访视频中加载自己的微信二维码, 将视频呈现为以范冰冰名义邀人关注自己,故范冰冰以姓名权、名誉权被侵为由,将“秦岭二月”告上了法庭。
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定“秦岭二月”行为确构成对范冰冰权益侵害,判令他在涉案微博上向范冰冰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6.25万元。 “秦岭二月”不服判决,再提上诉。
4月9日,范冰冰姓名权名誉权案二审开庭。“秦岭二月”以自己发布的观点不涉侮辱诽谤言论,不存在恶意造谣,也并未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等理由,拒认侵犯范冰冰名誉权。至于冒以范冰冰名义发布个人二维码一事,“秦岭二月”也辩解称只是出于“好奇和好玩”,且并没有牟利行为,故称也没有侵犯范的姓名权。范方代理人当场提供证据驳其说法,并申请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据悉,该案未当庭宣判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