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认为恶心肿瘤是遗传与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旦患了恶性肿瘤,病人和家属总会担心恶性肿瘤会不会祸及家人,遗传给子孙。
许多人都知道癌细胞是正常细胞演变而来,其特点是一旦细胞癌变后能持续不断繁殖,并将其生物学特性代代相传。基因学说认为肿瘤是正常细胞核内组成整套染色体的DNA(脱氧核糖核酸)和蛋白质发生改变所致,这种改变必然是通过突变而获得。基因改变的传递可表现于肿瘤的家族性。
到目前为止,在人类恶性肿瘤中,明显属于遗传的恶性肿瘤虽然存在,但是很少,现在已经发现了一些表现为显性和隐性遗传性的恶性肿瘤或癌前病变,如结肠癌、皮肤癌、乳腺癌、视网膜母细胞瘤、卵巢癌、原发性肝癌等。在发病比例上,与遗传因素有关的病例可高达30%左右。有些家族可发现一种或多种肿瘤,如乳腺癌、胃癌、结肠癌、子宫颈癌等,可每代或隔代遗传。
有关恶性肿瘤的遗传研究表明,恶性肿瘤遗传规律颇为特殊。恶性肿瘤并不直接遗传,所遗传的是对恶性肿瘤的易感性,并非是肿瘤的本身。癌变理论认为,正常细胞的癌变过程需其基因经过两次以上的突变才能完成。有遗传倾向的人,在生殖细胞及胚胎发育阶段,全部体细胞往往已经历过一次突变,因而在以后的生长发育中,有遗传背景比无遗传背景的人,细胞癌变要容易得多。研究认为,恶性肿瘤的发生是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从预防角度上讲,人们可以以某些遗传学指标为依据,把恶性肿瘤高发家族后裔和某些隐性遗传病患者列为防治的重点人群,这可能是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一个重要手段。随着生物医学工程的迅猛发展,基因工程研究日趋成熟,阻断致癌突变基因,使细胞癌变的基础不复存在,从根本上解除这些与遗传有关的“后顾之忧”,已为期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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