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张云松 云南省财政厅对省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实施严格管理
财政部、外交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08〕230号)后,省财政厅高度重视,陈秋生厅长、张云松副厅长亲自批示要求认真贯彻,并结合云南实际尽快制定我省的管理办法。按照领导批示,我们会同省外办、监察厅、审计厅等多个部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具体的贯彻措施,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行〔2009〕30号),对省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进行严格管理。
一是加强省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从2009年起,将省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为稳步推进这项改革,2009年省财政厅将根据省外办审核批准的各单位2009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对单位报送的因公出国(境)经费申请进行严格审核,所需出国(境)经费从单位年初预算公用经费中开支,确保实现2009年省级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的目标。从2010年起,省财政厅根据省外办汇总的各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结合上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通过调整单位公用经费支出结构,专项安排省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省级单位经批准安排出国(境)任务的,由单位向省财政厅提出经费申请,省财政厅按“从严控制、逐一核拨”原则,从年初预算确定的省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额度内统一安排。
除上述经费来源渠道外,各单位一律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下属单位摊派、转嫁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是加强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管理,实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省财政厅和省外办根据各自的职责,实行因公出国(境)的审批联动制度,从源头上把握和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
具体程序是:省级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编制下一年度本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计划,于每年11月底前报送省外办。省外办会同省财政厅,在省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额度内,研究确定下年度团组总数及各单位的团组数,报备上级部门后发文通知各单位。
省财政厅在收到单位申请因公出国(境)经费文件等完整资料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经费审批手续,同时将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文件抄送省外办,作为省外办审批单位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必备条件。
凡未取得省财政厅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文件,省外办一律不予批准该单位的因公出国(境)任务。凡由邀请方、中央组团部门承担全部出国(境)费用的因公出访团组和人员,省财政厅不再进行经费审批。
三是加强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活动的用汇额度管理,实行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及用汇额度双控制。因公出国(境)用汇一律实行人民币限额预算控制下的购汇制度。省级单位要严格根据省财政厅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国家规定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标准,向省财政厅申请用汇额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或个人持批准的用汇申请书到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办理用汇兑付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其他渠道获取外汇,逃避财政监督管理。对不执行规定的,组团单位或参团人员单位不得报销其人民币经费。
省级单位因公出国(境)任务结束后,应在回国后三个月内到省财政厅履行用汇核销手续。省财政厅要按照外事主管部门批准的人数、天数、路线、公务活动情况,以及经费预算进行核销,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各组团单位或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不得报销未经省财政厅核销的所有境外用汇经费及国际旅费。
四是加强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核销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省级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内办理审批、核销手续。凡按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办理因公出国(境)食、住、行等事项的团组,应首先履行出国(境)经费及外汇审批手续后,其单位才可与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购买国际机票应执行政府定点采购制度,凡能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采用直接支付的方式。每个因公出国(境)团组的所有经费必须建立专账进行核算。
五是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省监察厅把监管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作为坚决制止公费出国(境)旅游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省审计厅对因公出国(境)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作为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以对各单位进行专项审计。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外办、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等部门定期对各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逐级上报和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同时要求省级单位要在每年2月底以前将上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使用情况报送省财政厅。凡未按期上报上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的,省财政厅和省外办将停止审批其本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