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计划的基本信息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10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1995—2010年)》规定的目标任务已经完成。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到2015年的总体目标是: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体育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大众体育运动受到政府重视并全面开展起来,而发展最快的时期是在最近十年。1995年6月,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同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此后又有一系列法规和规章相继出台,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运动得以沿着健康的轨迹发展。 旨在全面提高国民体质和健康水平的“”,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倡导全民做到每天参加一次以上的体育健身活动,学会两种以上健身方法,每年进行一次体质测定。为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国家体育总局采取多项措施,期望锻炼身体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与日常习惯。 包括每年一次的“全民健身宣传周”活动在内的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全民健身计划”迅速开展,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逐渐增强,体育活动普及程度显著提高。国家体育总局2002年底公布的“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显示,2000年中国的体育人口占可统计的7—70岁总人口的33.9%,比1996年提高2.5个百分点;体育人口中老年人的比重略有下降,中青年的比重略有上升;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全年体育消费平均为397元。 得益于此项为期15年的计划,群众体育健身的环境和条件正在逐步改善。各城市社区、公园广场、草坪和路旁以及居民聚居的地段,普遍设立了便民的健身场所,并配置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器械和设施。全国现有各类体育场馆约61.6万个,绝大多数公共体育场馆已向社会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