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孙立坤 焦作代表团审议《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
本报郑州1月29日电(特派记者董柏生)1月29日,焦作代表团集中审议了《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焦作代表团团长孙立坤主持审议。
代表们认为,条例草案的制订,对于规范我省地方立法活动,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省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条例草案体现了新修订的《立法法》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明确了我省地方立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对于深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健全法规案审议机制,完善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批准程序等方面,都作出了科学、具体、操作性强的规定,条例草案已经基本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通过。
孙立坤代表说,条例草案规范科学、内涵丰富,既体现了立法精神,又符合河南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规范我省地方立法活动的重要法规。具体有三点感受:一是意义重大。制订条例草案,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一环,对于规范我省地方立法活动、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是认真严谨。条例草案是经过广泛调研座谈、深入研究论证、多次征求意见,历时一年,数易其稿,反复修改完善形成的,起草、修改条例草案的过程,是一次科学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
三是内容丰富。条例草案共分九章、八十四条,明确了我省地方立法活动的基本原则,对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健全法规案审议机制、完善批准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程序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我们下一步开展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建议法规通过后,要加大对落实的监督力度,确保刚性执行、发挥作用。在设有法学院、法律系的省内高校建立立法基地、立法评估中心、立法智库等,并加强立法培训指导,为省、市两级地方立法提供服务和支持。
李建伟、宫松奇、白富海等代表对条例草案也提出了一些完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