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幼师用脚猛夹男童下体摄像 如何预防虐童事件
近日,海丰附城镇中河某幼儿园发生老师虐童事件。在视频中,一名穿着白色上衣的老师当着其他小朋友的面“教训”男童,另一名穿着灰色上衣的老师摄像取乐。随后,又“转移阵地”,白色上衣的老师不断拉扯男童衣服,并用脚夹击男童下体。
整个过程中,孩子不断哭叫,在场的老师没有一个人加以阻止,而是袖手旁观。现在有不少幼儿园老师虐待孩子的报道事件,结果都受到舆论一致谴责。该名老师的做法实在令人费解。看着孩子惊恐的脸和哭叫声,试问:谁来保证幼儿园孩子免于被虐的恐惧?
据海丰县教育局8月14日通报,2015年8月9日,有网友在汕尾市民网上发“海丰某幼儿园变态女老师用脚夹击男童下体”的网帖及上传相关视频。8月13日,视频在网上及微信朋友圈中传播并引起围观。获悉该情况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沈木荣、县长陈德忠相继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县教育局、附城镇及公安派出所等单位迅速核查调处,关注幼儿家长情绪,稳妥处理。
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县教育局主要领导立即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和附城镇中心小学班子成员,会同附城镇、公安派出所开展处置工作,对涉事幼儿园进行调查,第一时间联系视频中被虐幼儿的家长进行沟通,安抚情绪,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在公安派出所的全力配合下,及时将涉事幼儿园举办者、视频拍摄者和肇事幼师等召唤到位,进行调查询问,了解事件发生的过程。
经调查,该视频拍摄于2015年7月11日,拍摄者张某兴(女,海丰县附城镇人,原为该幼儿园幼师,7月27日后已辞职离开该园),视频于8月9日上传汕尾市民网;涉事幼儿园为海丰县附城镇东欢幼儿园,举办者为郑某嘉(女,海丰县大湖镇人),肇事幼师王某瑶(女,海丰县附城镇人),受虐儿童为陈某(男,6岁,海丰县人)。至8月14日凌晨2时30分左右,事件处置完毕,涉事各方初步达成调解协议,受虐幼儿家属情绪稳定。另外,责成视频拍摄者、上传者张某兴必须将该视频在网上删除,同时对该幼儿园作出停业的处理决定,并于8月14日发出停业通知。
对于虐童事件的发生,法律应当详细制定各项法规法则,具体的规定要日趋细致严格,对于涉事者应当严格参照法律条款来惩罚,另外有必要制定系统的关于儿童权益的相关法规。
与一些拥有成熟保护体系的国家相比,我国对儿童的福利服务多集中在助学帮困方面,对虐待防治问题重视不足。不仅尚未建立有关儿童虐待的监测和报告系统,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严重缺失,系统的儿童保护体系尚待完善。
建构体系,动员社会多方力量参与,防治虐童的保护体系,既包含相关的法律框架,还需要大量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力量乃至更细微的社区力量被整合进来。防治虐童的保护体系,既包含相关的法律框架,还需要大量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家长监控形成制度化、程序化。强制要求幼儿园每周或每月设立家长监控日,由家长代表或有需要的家长定期查看监控,并将监控结果公示。
家长之间密切联系,孩子在幼儿园的情况,能够互相告知,及时沟通。接完孩子后,仔细询问白天发生的事情,引导孩子清楚表达。
所有幼儿园(不管公立还是私立)强制性设立监控摄像头,尤其教室内设置多角度摄像头,确保无死角。在应聘又是不仅要看文凭等硬性条件,更重要的是道德与心理条件的过关,一个没有师德的人就算拥有再高的文凭也是枉然,所以幼儿园在这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另外幼儿园要安排可靠地人定期巡视,避免发生虐童事件,记起那个老师的四喜那个道德建设。要确保不再发生虐童事件,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幼儿园尤其要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