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向东临刑前照片】马向东在看守所等待注射死刑
图为被执行死刑的马向东和沈阳原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郭久嗣。
三月四日在北京复刊的《新闻周刊》,独家披露了原沈阳副市长马向东因澳门豪赌揭出要案,被依法押解在江苏省看守所等待执行注射死刑的生活实情。
马向东,1953年5月31日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沈阳“慕马大案”主角之一。2001年10月10日,马向东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同年12月19日在南京执行死刑。
1、章亚非,女,马向东之妻,系沈阳医学院教授、副院长兼附属医院院长,研究生学历。章亚非于1996年2月至2000年10月,受贿45万元、购物卡5000元;1994年2月至1999年5月利用其夫马向东任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职务之便受贿7.8万元、美金500元、貂皮大衣一件;
1999年7月至2000年10月间,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沈阳市检察长刘实、吉林省看守所看守、某中央大报记者姚某行贿4.7万元、美金1万元及购物卡,使不少执法者知法犯法,身陷囹圄。因受贿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马向东在执行死刑前与妻子最后一次见面
2、宁先杰,男,1954年3月6日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辽宁省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曾任沈阳市城建局副局长、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3、李经芳,男,1954年4月28日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辽宁省沈阳市财政局局长。
4、王晓方,1963年生,沈阳人,理学硕士,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辞职前曾担任马向东秘书两年。著有长篇小说《致命漩涡》、《少年本色》、《驻京办主任》、《驻京办主任 (二)》、《市长秘书》、《大房地产商》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依法制定管辖,江苏省南京市、宿迁市和辽宁省抚顺市、大连市、锦州市、营口市、丹东市等7个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检察机关的起诉,并于今年8月14日起陆续开庭,依法进行公开审理。
法庭经公开审理查明,慕绥新、马向东等人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大肆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慕绥新于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受贿价值人民币661.4万余元的财物,并有人民币269.5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马向东于1986年2月至1999年6月,单独受贿人民币341万余元、美元23万余元、港币11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内部职工股,伙同他人共同收受贿赂人民币7.8万余元、美元50余万元及其他财物,伙同他人贪污公款美元12万元,分得赃款美元4万元,挪用公款美元39.8万余元;并有价值人民币1068.6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另外,涉案人员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局长郭久嗣因受贿罪、公司人员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宁先杰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周伟因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11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此外,中共辽宁省纪委、辽宁省监察厅今天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慕绥新、马向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的沈阳市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等十人的党纪、政纪处理情况。
据辽宁省纪委常委孙永臣通报,自1999年以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中央纪委、辽宁省委的直接领导下,执纪执法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努力,严肃查处了辽宁省沈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此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已经通报了对慕绥新、马向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最近,该案涉及的贾永祥等十名严重违纪违法人员也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