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酒店施工挖出千年古墓 传言分赃不均才报案
6月30日,阳新县鄂东南烈士陵园山脚的国际大酒店二期工程正在施工。突然,一阵欣喜的叫声从工地中央传出,“我挖到古墓了!”随着一件件沾满泥土的物品被洗净,铜镜、青花瓷瓶、执壶、青釉碗等物件呈现在人们眼前。
第二天,古墓发现者曹某没来工地上班。7月5日,公安机关接到施工方报案。次日,文物部门对该墓进行了抢救性发掘。文物部门初步断定,该墓系葬于五代十国南唐时期,但墓主人的身份尚无法确定(上图为被挖出的古墓)。
农民工桩洞内发现古墓
冯某是阳新县氵韦源口镇人,一直以承包土方工程为生。冯某介绍,6月初,他从国际大酒店二期工程项目部,承包下该项目的土方工程,便立即组织施工队进场施工。6月30日下午,他如往常一样在现场查看,突然听到一个桩洞内传出叫喊声。他跑上前一看,发现是正在施工的曹某挖出一座墓。“那个坟墓距离地面约5米深,木板已经腐烂发黑。”冯某称,曹某沿着墓的一角挖开一个可容人通过的洞,便只身进入墓里。数分钟后,曹某从墓内拿出一个沾满泥土的物品,上岸用清水洗净后,发现是青花瓷瓶。之后,曹某多次进入墓室,先后拿出了执壶、青釉碗和铜镜等物品。“那个铜镜,拿出来时暗淡无光,拿抹布擦拭几下就闪闪发亮。”冯某继续说,曹某拿出墓室内的东西后,用砖块和水泥封住了出口。当晚,曹某在工地宿舍睡了一夜。次日一早,工友们起床时,发现他已不见踪影,从墓里拿出的10余件物品也不见了。
发现曹某消失后,冯某曾多次拨打其手机询问。“一开始他根本不接我的电话,后来说病了,连工钱都不要了。”冯某猜测,曹某可能是觉得挖出了宝物,就悄悄离开了。
一名工友称,6月30日共挖出17件物品,曹某拿走了其中14件。但此说法并未得到官方核实确认。
传言称因分赃不均报案
7月5日,梁师傅向阳新县公安局上街派出所报案,称大冶人曹某盗取国家文物,警方立即通知文物部门一同展开调查。
梁师傅是冯某的朋友,也是一名包工头。对于“因分赃不均引发报案”的传言,他予以否认。梁师傅说,冯某手上确实有3件从古墓里挖出的物品,但这都是他从工人床底下收上来的,并非分赃所得。
至于5天后才报警,梁师傅解释称,这是因为发现古墓之初,冯某担心一旦文物部门介入,会影响工程的工期,“后来他把经过告诉了我,又把墓里挖出的物品拿给我看,我觉得这确实是个古墓,便建议他将物品交给警方。”
文物局进行抢救性发掘
7月6日早上8点,为了解开古墓之谜,阳新县文物局对该墓葬进行了抢救性发掘。
9点半左右,记者赶到现场,发现位于工地中间位置的桩洞已被挖机挖开。其下方约5米处,一座坐北朝南的墓室清晰可见,墓室四周的木板已经腐烂,里面堆满了黑色泥土。墓室前方,放置了一个陶罐,罐顶摆放着一只陶碗。经过3个多小时的作业,终于发掘出整个墓葬。
“根据从墓室内挖出的‘唐国通宝’古钱币,我们初步断定该墓葬系五代十国南唐时期的古墓,但因墓室内没有墓志铭,暂时无法确定墓主人身份。”阳新县博物馆馆长石教明介绍,阳新历名下雉、闰光、奉新、安昌、永兴、富川等,秦朝时是南郡属地,汉高祖六年在该处设立下雉县,属于江夏郡。三国时期,阳新是吴国领土,东吴在此处设置了阳新县。唐朝之后的五代十国时期,阳新一直处于南唐统治下。
至于梁师傅以执壶手柄上印有“周”字而推断此墓为周朝墓葬的说法,石教明认为不可能,“周朝时期,阳新还没有明确的历史记载,这些瓷器的工艺周朝还不具备。”他推测,“周”字很可能是一种标记,证明此乃某周姓窑烧出的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