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烈钧印章 国际梅花财政部李烈钧专用章值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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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讯 谎称国民党高级将领李烈钧之子,虚构“民族资产解冻”项目,以“以一返十”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钱财。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对该起诈骗案作出判决并首次发出禁止令,判处被告人程家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100000元,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离开安徽省石台县;被告人范福喜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罚金20000元,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离开安徽省宁国市。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程家生,58岁,系安徽省石台县人,小学文化,无业。
自1998年以来,被告人程家生便以从事“民族资产解冻”事业为由四处行骗。为使他人相信“民族资产解冻”项目,程家生谎称其生父是国民党二级陆军上将李烈钧,生母是前国民党十三军军长宋莲青,并声称二人保管了68亿美金的民族资产,同时虚构并伪造了“联合国特别通行证”、“国民政府委托书”、“国际海牙法庭公证书”、“中美联合基金会峨眉山九老洞00903总部文件”等众多资料。
2004年7月,被告人程家生结识了被告人范福喜,并通过其在宁国市向社会宣传“民族资产”快要解冻了的消息,需要筹集解冻资金,帮助寻找其“前国民政府”潜伏下来的父亲李烈钧和“民族资金”保管人,并承诺解冻后资产按一比十的比例予以回报,骗取投资人的信任。
受此影响,先后有被害人雷某、高某等二十余人听信了被告人范福喜的谎言,按照被告人程家生、范福喜的要求,共计向程家生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人民币92950元,赃款均被被告人程家生、范福喜挥霍。
案发后,被告人程家生自愿退赃929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家生、范福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范福喜起辅助作用,系从犯。根据二被告人悔罪表现和退赃情节,依法对二被告人适用缓刑,但被告人程家生、范福喜长期流窜外地从事所谓的“民族资产解冻”事业,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物所有权,也影响了社会秩序,为促进对二被告人的教育矫正、有效维护社会秩序,故对二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宣告禁止令。(谢成明、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