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苹果
静宁苹果产于甘肃省静宁县。静宁县海拔高、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环境无污染,适合种植苹果。静宁苹果以色泽鲜艳、个大形正,果面光洁、质细汁多,酸甜适度,口感脆甜、硬度强、货架期长、极耐储藏和长途运输而著名。据农业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果实硬度、可溶性固形物、总糖、可滴定酸、糖酸比、Vc六项理化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内优质苹果标准,尤其是抗坏血酸的含量高达9.32mg/100g。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静宁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静宁县位于甘肃省东部,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土壤主要以黄绵土为主,占全县土壤面积的91.18%。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为0.92%,全氮含量为0.072%,速效磷为8.24PPM,速效钾170.1PPM。属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年均气温7.1℃,无霜期159天,年均日照时数2238小时。降水夏季较多,冬春季节较少,年均降水量为450.8毫米,年蒸发量为1469毫米。独特的地域、气温、土壤特点,非常有利于苹果生产,静宁被农业部评为“黄土高原优生苹果最佳栽植区域”。
静宁县是甘肃苹果栽培第一大县,中国著名优质苹果基地和重要苹果出口基地,至2010年底,静宁县果园面积达到7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0.7%,户均达8.2亩,人均1.65亩,2009年挂果面积30万亩,总产量30万吨,人均果品收入1320元,占到了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建成了7个绿色果品标准化生产专业乡和60个专业村。全县建成涉果规模型贮藏营销型、包装配套型和加工增值型龙头企业27家,年贮藏能力达15万吨,加工转化能力达7万吨,形成了贮藏、贩运及果汁、果酒、果醋加工业门类齐全的延伸产业。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静宁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自2006年9月4日起对静宁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静宁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静宁苹果产地范围的报告》(静政字[2006]1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甘肃省静宁县仁大乡、李店镇、治平乡、深沟乡、贾河乡、余湾乡、雷大乡、双岘乡、甘沟乡、新店乡、古城乡、城关镇、城川乡、威戎镇、司桥乡、四河乡、红寺乡、细巷乡、界石铺、八里镇等2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要求
(一)品种。
红富士系、秦冠。
(二)立地条件。
海拔1300米至1700米;土壤为黄绵土,有机质含量≥0.9%,pH值7.5至8.0。
(三)苗木繁育。
以新野苹果、楸子、陇东海棠为砧木,选择红富士系、秦冠优良品种接穗嫁接繁育。
(四)栽培管理。
1. 栽植:栽植密度每公顷不超过660株。秋栽在土壤结冻前栽植,栽后灌水并埋土越冬。春栽在土壤解冻后,树苗发芽前栽植,栽后灌透水。
2. 土壤管理:实施铺沙、覆草、覆地膜等增温保墒土壤管理技术
3. 施肥:有机肥每公顷不少于60吨,化肥施用量每公顷不超过1.5吨。基肥于秋季或早春开沟施入,深度30厘米至40厘米,施入全部有机肥和2/3化学肥料;追肥于花前、幼果膨大期开浅沟施入,深度15厘米至20厘米,施用量占全年化肥用量的1/3。
4. 水分管理:视土壤墒情,在花前、幼果膨大期和冬季进行适时灌水。
5. 整形修剪:树形选择纺锤形或改良纺锤形,冬季修剪与夏季修剪相结合,实施四季修剪,每公顷枝量控制在90万至120万条。
6. 花果管理:进行人工疏花疏果,每20厘米留一个果,每公顷产量控制在45吨以内。
(五)采收和贮藏。
1. 采收:采收时间10月10日至20日,生育期170天。
2. 贮藏:自然通风库贮藏至翌年3月下旬;气调库贮藏期限为翌年6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