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中英葛金国 石中英:本质主义、反本质主义与中国教育学研究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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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教育学是一个开放的知识领域.在教育学孕育.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中,先后有许多领域的知识对它产生过影响,直到如今.在众多的对教育学产生影响的知识类

教育学是一个开放的知识领域。在教育学孕育、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中,先后有许多领域的知识对它产生过影响,直到如今。在众多的对教育学产生影响的知识类型中,哲学知识可能是影响比较大的。总的来说,哲学知识对教育学研究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一些具体教育问题的分析(如教育目的问题、价值问题、课程问题、政策问题等等),提供相关知识资源(如哲学的概念、理论与方法等);另一是为教育学研究提供一般的知识理念或方法论信念。

对于前一方面的影响,自从赫尔巴特时代以来,人们就已经非常了解了。可是对于后一方面的影响,人们的自觉认识还很不够。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我国元教育学研究,已经开始注意和分析这个层面的影响,其中以唐莹的《元教育学》[1]较为系统。

本文试图从更加具体的方面分析近代以来哲学史上本质主义知识观和认识论路线对我国教育学研究的深刻影响,从一个角度反思20世纪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来我国教育学研究的认识论基础,结合20世纪以来特别是2O世纪60年代以来哲学领域内出现的反本质主义知识观和认识论路线探讨我国21世纪教育学之路,为新世纪教育学认识论基础的重构提供一个讨论话题。

一、什么是本质主义

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回答一个前提性的问题,即“什么是本质?”《辞海》解释,“本质”(essence)“在哲学上与‘现象’(phenomenon)相对,组成辩证法的一对范畴。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它由事物的内在矛盾所规定,是事物的比较深刻的一贯的和稳定的方面”。

与之相对应,“现象”则“是本质在各方面的外部表现,是事物的比较表面的零散的和多变的方面”。在该词条中,解释者引用列宁的话进一步阐述,“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是‘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的过程。

’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其目的就在于透过现象揭示本质,把握事物发展的方向。”[2]根据这个“标准的”和“权威性的”解释,可以看出,解释者所认同或赋予本质范畴如下的规定性:第一,任何事物内部都“深藏”着本质,这个本质是惟一的;第二,本质是属于“事物自身”的,是事物自身“自然”拥有的,是事物自身的实体属性,不是任何外在力量所强加的,也不依赖于外部的任何关系而存在;第三,本质相对于现象而言,既是一个事物的组成部分,又是一个事物之所以成为它自身的依据或基础,是其关键性的内在特征;第四,本质是可以被认识的,而且就其存在状态而言也是等待“被揭示”的,把握本质是科学研究的终极目标,表述或反映本质是科学符号与科学知识的基本功能。

联系到《辞海》对“科学”、“规律”和“真理”三个相关范畴的解释,本质范畴的第四个规定性就更清楚了。

科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科学的任务是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探求客观真理,作为人们改造世界的指南。”[3]而规律则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4]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5]可见,在“本质”、“规律”、“科学”、“真理”四个范畴之间的关系中,“本质”是一个更为基本性的范畴,其他几个都是建立于其上,或是在某种具体语境中对它的一种“转述”和“引申”。

“本质主义”(essentialism)即是以“本质范畴”、“本质信念”与“本质追求”为基本特征的一种知识观和认识论路线。其源头可以追寻到古希腊时期的理性主义者柏拉图,17世纪后在西方逐渐成型,其影响一直持续到当代。

柏拉图主义(Platonism)、经验主义(empiricism)、理性主义(rationalism)、实证主义(positivism)、科学主义(scientism)以及逻辑经验主义(1ogicalempiricism)尽管在知识性质、标准及其辩护等问题上有许多歧见,但是,就其共性而言,都属于本质主义的阵营,即都认同、提倡、坚持和维护本质主义的知识观与认识论路线,都认为“事物的性质不是处于同一个平面或同样的地位,其中有一些性质对于事物来说是‘本质的’(essentia1)方面,而另外一些则是‘非本质的’或‘附属的’(accidenta1)方面。

”[6]因此,本质主义并不是一种有着明晰理论边界的哲学流派,而是近代以来西方许多哲学流派包括那些相互冲突的哲学流派共同信奉的知识观和认识论路线。

与解释者所赋予的本质范畴的上述规定性相关,本质主义知识观和认识论路线的主要内涵就是:第一,相信任何事物都存在一个深藏着的惟一本质,相信“本质”与“现象”的区分提供了人类观察万事万物的基本概念图式;第二,把人类认识特别是现代以来所谓科学认识的任务规定为透过现象揭示事物的惟一本质;第三,把揭示事物的惟一本质视作一切知识分子职业的内在规定和崇高的学术使命;第四,把反映了事物惟一本质的知识(概念、命题与理论体系)尊崇为“真知识”,即真理,其他都是不反映客观实在因而无足轻重的“伪知识”、“意见”甚至“谬误”;第五,事物的惟一本质不能通过直观或自然观察来把握,只有通过概念的思辩或经验的证实才能把握;第六,一旦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就把握或占有了真理,从而能够更好地认识和控制事物,使之为人类造福,实现人类生存方式由必然状态向自由状态的过渡。

简言之,本质主义是一种信仰本质存在并致力于本质追求和表述的知识观和认识论路线。本质主义的形成与人类思想史特别是西方思想史上古老的本体信仰(ontologicalbelief)和本体论思维(ontologicalthinking)分不开。

在日常生活中,人类的感觉经验特别是视觉经验努力使我们相信,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最真实最简单的存在形式,而整个世界也有它最真实最简单的存在形式,这种万事万物乃至整个世界最真实最简单的存在形式在哲学上就被称为“本体”(noumenon)。

在哲学史上,柏拉图将“本体”看成是“真实的存在”即“理念”,莱布尼茨将“本体”看成是“单子”,康德将“本体”看成是“物自体”或“自在之物”,不一而足。

“本体”具有“绝对性”(不可分割的最小单元)、“先验性”(不能还原为经验的事实)、“自足性”(不需要其他的东西来说明)以及“基础性”(是构成一事物的牢固基础)等特征。

因此,在哲学家们看来,“本体”是事物多样性中的同一,是变动中的永恒,是超越视觉局限和文化偏好的惟一。与此相关,本体信仰是指在人类的长期精神生活史中,形成了一种坚定的态度,认为在复杂多变的大千世界背后,一定存在着某种“寂然不动”和“秘而不宣”的东西。

这些东西才是感官世界中不断变化和消失的事物的本来面貌,才是事物诞生和演化的真正根源。本体论思维是指,人们在思想上把任何一种认识活动都与对“本体”的寻求联系起来。

在人类认识史上,人们试图用来概括事物本体的范畴有许多,如泛灵论时代的“灵魂”,自然哲学时代的“水”、“火”、“土”、“气”,宗教哲学时代的“上帝”、“神”,文艺复兴时代的“自然”,启蒙时代的“规律”等等。

历史上本体论思维的最终目的是删繁就简,以一驭万,从而寻求世界的确定性。可见,正是这种古老的本体信仰和历史的本体论思维态度奠定了本质主义知识观和认识论路线的思想基础。可以肯定地说,信奉本体存在以及热衷于本体论的人,在认识论上也一定是一个本质主义者。后者不过是前者在认识论领域提出的自然要求罢了。

本质主义的形成与语言学上的符合论也有内在关联。许多哲学家都相信,人类生活在一个双重的世界之中:一个是实体的世界,一个是语言的世界。前者是自然形成的,后者是文化建构的。但是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先验的“对应关系”或“符合关系”——即人类的语言世界能够反映人类所生活于其中的实体世界,能够表达他们在实体世界中所获得的认识经验,特别是,能够表达他们所获得的有关实体世界本质的认识经验。

换句话说,在语言世界与实体世界之间存在着一种“镜式的”反映关系——语言世界是实体世界的表征或符号化。

离开了语言(概念、命题、隐喻、公式等),实体世界的本质就没有办法显现出来并为人们所认识。因此,他们对实体世界中事物本质的分析把握往往通过对表征这一事物概念的内涵分析来进行,并认为概念的内涵就反映了事物的本质。

考虑到实体世界中实体及其本质的惟一性、绝对性和同一性,概念的内涵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标准的与普适的界定。如果在人类的语言实践中,出现了对某一概念内涵的多种界定或理解,则说明人类对于这一概念所指称的实体及其本质认识不够,还有待于通过各种途径进一步深化。

尽管人类认识史上这种对同一概念理解的歧义始终存在,但是人类从内心里仍然倾向于认为这种歧义是能够得到彻底解决的。简言之,正是语言学上的符合论赋予了本质主义如下的信念:实体世界及其本质是可以被语言说中的,或者说,语言提供了人类通向本质的道路。

作为一种知识观和认识论路线,本质主义的形成还与社会历史生活中知识权力的争夺有关系。知识权力是与军事权力、经济权力、政治权力等相类似的一种权力类型,其功能在于决定知识的生产、传播和消费,决定将人类的何种认识经验纳入到知识的范畴之内,同时将其他的人类经验排斥在知识的范畴之外。

历史上,那些掌握了军事权力、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的人,往往也掌握了知识权力,倾向于把他们自己所生产和应用的经验看成是(真正的)知识,而将与之不一致的其他认识经验排斥在知识范畴之外。

为了说明这种权力实践的合法性,同时掩盖这种权力实践的政治目的,他们习惯于求助于本质信念,宣称自己的认识经验是对世界本质的反映,因而具有真理性,是惟一正确的、有价值的知识。

从这方面说,本质主义的知识观和认识论路线从一开始就是具有霸权性质的,就与社会或国家霸权的存在有着密切的联系,甚至本身就是一个社会特别是某一知识分子集团发明出来用以实践其知识霸权的有效工具。

原始社会中神秘知识对世俗知识的压制,古代社会中神学或形而上学知识对经验知识的压制,以及现代社会中科学知识对其他非科学知识的压制,在借助于社会力量方面尽管各有不同,但是在借用本质主义的认识论霸权方面,均是相同的,没有质的区别,只不过不同时期对事物本质构成的看法不同而已。从这个方面说,本质主义在人类认识史上具有了某种程度的意识形态的功能。

二、本质主义对中国教育学研究的影响

近代以来,本质主义作为一种知识观、认识论路线或认识领域的意识形态,已经深深地在人类社会生活特别是认识生活中扎下根来,具有一种不言而喻的真理性。与本质主义相关的一些认识论隐喻也为现代人大量地和经常地使用,如“发现”、“揭示”、“本性”、“深刻”等等。

这些隐喻的使用又反过来强化了人们的本质信念,以非逻辑的力量为本质主义辩护。在这些隐喻的作用下,认识者通常都倾向于认为世界可以划分为由现象构成的“表层结构”与由本质构成的“深层结构”,而所谓研究就是要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把握研究对象的客观本质。

由此形成了对人类认识来说至关重要的“深度”隐喻。甚至,“本质”这个词本身也成为一种隐喻,在言说中具有极强的说服和威慑力量,如“本质上,他是一个好人”、“人类与动物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等等。

可以说,现代人的整个知识生活,不管是研究人类自身的哲学、历史学、语言学、心理学、教育学、人类学,还是研究社会观念、结构与制度变迁的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抑或是研究自然现象的诸多经验科学和精密科学,都是建立在本质主义的基础之上,都深受本质主义的影响,都把本质追求和表述作为研究活动的最高目标和终极目标。